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川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函〔2020〕30号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05 11: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石川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铜川市石川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改善石川河上游水环境质量,确保岔口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留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严控地下水、利用再生水”的治水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全民治水,切实改善石川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碧水保卫战核心任务,石川河岔口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漆水河金锁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三里洞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新村断面、漆沮交汇断面水质均达到Ⅴ类标准。水源保护区河流、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水源涵养能力逐步提升,桃曲坡水库、柳湾河水源地、柳湾井水源地3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巩固漆水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确保水质达标、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实现漆水河长治久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充分利用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资金,加快实施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按时保质完成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2月底前完成漆水河流域55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彻底解决主管网破损、堵塞、管径不足、污水渗漏、河水倒灌等问题;促进中水回收利用,加大向工业园区和城市中水供水量,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中水,到今年底,中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加快水源地上游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耀州区政府在12月底前完成瑶曲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庙湾镇区污水管网,利用陈家山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协同处理镇区生活污水,杜绝污水直排。(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按照《铜川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铜川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组织各区县立即开展城市雨污分流改造专项行动,尽快解决雨天污水处理厂溢流和污水收集口翻堰直排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每周五向市政府上报工作进展。8月底前完成王益区小河沟、七一桥,印台区马钢厂,新区1号、3号排水口等问题较严重的混流口雨污分流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三)强化水资源保障。加强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联系省桃曲坡水库做好生态补水工作,保障石川河生态基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谋划桃曲坡水库水资源置换思路,统筹推进北洛河调水、新耀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项目,配合做好东庄水库铜川受水区工程前期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加大河湖整治力度。切实加强河湖长制的落实,坚持水岸共治、标本兼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10月底前完成全市河湖划界工作;严格执行《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强化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监管,加大河道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及时查处涉河违法行为;开展漆、沮河两岸违建整治专项行动,对河堤顶内沿线10-20米护堤地、护岸地上的违章建筑,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坚决予以拆除,9月底前完成违建问题排查,按照拆除取缔和整改规范两种整治方式,建立颗粒化任务清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序节点,12月底前完成沿河两岸违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因地制宜采取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漆水河河道行洪畅通,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药王湖清淤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五)加强农业面源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模式,持续推进农药和化肥减量化、高效化,到12月底,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强化流域河道两侧农田化肥管控,制定针对性技术措施,减少农田退水对水质影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不低于90%;指导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引导和鼓励散养密集区开展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开展石川河上游漆、沮河两岸畜禽养殖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规定,畜禽养殖企业场界与水源保护区等禁建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粪污贮存设施的位置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米,结合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划定成果,详细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方案,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督促耀州区政府在8月底前完成沮河沿线苏家店村2家个体畜禽养殖户的取缔搬迁。(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以自然修复为主,综合采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持续推进生产、历史遗留两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不断改善。按照《铜川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7-2025年)》要求,到12月底,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建筑石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砖瓦粘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100%(若《规划》进行修定,按新要求执行);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在石川河流域优先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12月底前完成营造林4.8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森林抚育2.3万亩);加强沮河、赵氏河湿地保护恢复,采取植被恢复和污染防治等措施,保护湿地5万亩,提升森林、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七)严格环境监管力度。开展全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涉水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做好日常水质监测与分析,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水环境质量,逐月通报各区县水质及排名,及时反映治理效果,对出现水质恶化,或者水质长期不达标且无明显改善的区县提出预警;严格实行上下游水污染补偿机制,扣缴水质不达标区县资金向下游补偿;8月底前完成地表水网格化监测项目,对主要河流、水源地水质实行自动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动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八)强化宣传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节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示范基地建设,培育社会公众珍惜水资源意识,营造全民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贯彻水环境治理各项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落实水环境治理各项措施上来,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牵头作用,周密组织、精心指导,各区县要对标对表,明确时序进度,责任到人,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逐一明确到每一个区域、每一条支流、每一个断面,强化责任落实,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办考核。坚持常态化督察督办,对治理工作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督办通报和预警;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县水质进行考核排名,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区县,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数,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公开约谈、停产限产、移送公安机关、移交纪委监委等措施,倒逼整改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铜川市石川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清单 

附件

铜川市石川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漆水河流域55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彻底解决主管网破损、堵塞、管径不足、污水渗漏、河水倒灌等问题;促进中水回收利用,加大向工业园区和城市中水供水量,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中水,中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2020年12月底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组织各区县立即开展城市雨污分流改造专项行动,尽快解决雨天污水处理厂溢流和污水收集口翻堰直排等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每周五向市政府上报工作进展;完成王益区小河沟、七一桥,印台区马钢厂,新区1号、3号排水口等问题较严重的混流口雨污分流工作。

2020年8月底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严厉打击向河道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长期坚持

 

市水务局

按照中、省要求完成全市河湖划界工作。

2020年10月底

 

市水务局

严格执行《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强化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监管,加大河道巡查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涉河违法行为;加强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联系省桃曲坡水库做好生态补水工作,保障石川河生态基流。

长期坚持

 

市水务局

开展漆、沮河两岸违建整治专项行动,对河堤顶内沿线10-20米护堤地、护岸地上的违章建筑,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坚决予以拆除,9月底前完成违建问题排查,按照拆除取缔和整改规范两种整治方式,建立颗粒化任务清单,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序节点,12月底前完成沿河两岸违建问题整治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漆水河河道行洪畅通,12月底前完成药王湖清淤工作。

2020年12月底

 

市农业农村局

持续推进农药和化肥减量化、高效化,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制定针对性技术措施,减少农田退水对水质影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不低于90%;开展石川河上游漆、沮河两岸畜禽养殖业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规定,畜禽养殖企业场界与水源保护区等禁建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粪污贮存设施的位置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米,结合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划定成果,详细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督促耀州区政府在8月底前完成沮河沿线苏家店村2家个体畜禽养殖户的取缔搬迁。

2020年12月底

 

市农业农村局

指导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引导和鼓励散养密集区开展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长期坚持

 

市自然资源局

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建筑石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砖瓦粘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100%。

2020年12月底

 

市林业局

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在石川河流域优先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完成营造林4.8万亩;加强沮河、赵氏河湿地保护恢复,采取植被恢复和污染防治等措施,保护湿地5万亩,提升森林、湿地涵养水源能力。

2020年12月底

 

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全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涉水工业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查处向河道乱排污水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逐月通报各区县水质及排名,及时反映治理效果。严格实行上下游水污染补偿机制,扣缴水质不达标区县资金向下游补偿。

长期坚持

 

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地表水网格化监测项目,对主要河流、水源地水质实行自动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动态。

2020年8月底

 

耀州区政府

加快水源地上游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瑶曲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庙湾镇区污水管网,利用陈家山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协同处理镇区生活污水,杜绝污水直排。

2020年12月底


网络编辑:屈立荣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