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政策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08-18 17: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措施是什么?
  巩固教育保障成果,主要是夯实“七长”责任制,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不失学辍学。
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主要是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按照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定额资助、脱贫人口逐步调整的原则,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主要是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情况排查,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租赁等方式,多途径解决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问题,同步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基本住房安全。
  巩固安全饮水保障成果,主要是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守住饮水安全底线,实施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监测对象是指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故出现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要覆盖所有农村人口,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
监测标准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起点,综合监测易返贫致贫因素。2021年监测标准为不低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0元,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户相同,计算周期为风险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本月。在监测工作实施中,根据收入情况对监测对象实行细分管理。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确定为重点监测帮扶对象;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000-6000元的家庭,确定为一般监测帮扶对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6000-7000元的家庭,确定为关注对象。从2022年起,按省上统一安排,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和农村低保标准变化等情况,结合实际对监测标准实施动态调整。
  三、产业帮扶政策有哪些?
  1、种植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59元。
  2、粮改饲补贴:饲草产品收贮补助每吨60元以内,青贮窖建设补助每立方米50元以内。
  3、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小麦每亩保额440元,保险费率3.41%,保费15元/亩;玉米每亩保额440元,保险费率4.04%,保费17.8元/亩;马铃薯每亩保额220-440元,保险费率5.45%,保费12-24元/亩;油菜每亩保额330元,保险费率4.55%,保费15元/亩;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100元,保险费率5.45%,保费60元/头;奶牛每头保额3300-11000元,保险费率5.45%,保费180-600元/头;育肥猪每头保额不超过880元,保险费率4.55%,保费不超过40元/头;森林(公益林)每亩保额550元,保险费率1.8‰,保费1元/亩;核桃每亩保额1100元,保险费率7.27%,保费80元/亩;蛋鸡养殖保险每只保额8元,保险费率6.25%,保费0.5元/只;鸡蛋期货价格保险,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饲料(玉米)期货价格保险,目标价格以期货市场盘面价为准,保险费率不高于6%;苹果大灾保险每亩保额2300元,保险费率3.48%,保费80元/亩;苹果价格指数保险,目标价格5000元/吨,保险费率4%,保费200元/吨。
  4、中药材种植奖补政策:种植合作社、企业、大户等经营型主体大户、企业人工种植中药材面积300亩以上,有土地流转合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100元/亩补贴;中药材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500元/亩补贴;中药材规模化养殖主体依据实际情况每两年给予5-15万元奖补。
  5、生猪生产补贴政策:对万头生猪村建设,每村以奖代补20万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年出栏1万头的规模场每场以奖代补20万元,年出栏5000头的规模场每场以奖代补10万元;对年出栏200头的家庭适度规模养殖户(不含万头生猪村养殖户),每户以奖代补6000元。
  6、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财政补贴政策:每个万只肉羊种羊场、万只奶山羊种羊场、万头生猪扩繁场补助500万元;对新建年出栏1000只、2000只、3000只以上的肉羊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对新建年存栏500只、1000只、3000只以上的奶山羊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60万元、90万元、200万元;对新建年出栏2000头、5000头、10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40万元、80万元、120万元。对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按照补助标准的50%进行补助;引进的能繁母羊,每只肉羊补助600元、奶山羊1000元;引进的成年种公羊,每只补助2000元。
  四、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有哪些?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包括果树管理、种植养殖、陶瓷工艺、手工编织、烹饪、家政服务、计算机操作、电子商务、养生保健、电工、电气自动化、建筑工程管理、汽车维修、营业员、服装制作、美容美发等。有培训需求的帮扶对象在本村就业信息员处报名,由村上统一组织培训或在全市任一定点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直接报名参加培训,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可免费参加相对应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免费创业培训:有培训需求的帮扶对象在本村就业信息员处报名,由村上统一组织培训或在全市任一创业培训机构直接报名参加培训,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或创业培训。
  3、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帮扶对象参加培训时间低于80课时的,标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培训课时不低于80课时的,标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后,根据个人实际参训天数,由培训机构一次性代为发放补贴。
  4、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市外省内转移就业的帮扶对象给予200元补贴,省外转移就业给予500元补贴。可在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领补贴。
  5、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
  五、教育帮扶政策有哪些?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考入高中职学校的家庭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汉语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免保教费700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每生每年补助750元。
  六、医疗帮扶政策有哪些?
  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统筹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过渡期内可根据实际,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参保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在省域内按规定转诊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
  七、生态帮扶政策有哪些?
  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管理、培训等工作,逐步提高生态护林员素质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生态护林员可视化、精细化管理,夯实推行林长制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持脱贫地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身体健康的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从事相应的造林、抚育、管护等工作。
  八、社保兜底政策有哪些?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中人均收入低于铜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铜川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3、开展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给予救助,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人员救助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九、小额信贷政策有哪些?
  铜川市域内符合贷款条件且属有效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均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市场报价利率放贷、财政适当贴息、县级提供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本栏目资料由市乡村振兴局提供,咨询电话:3183436


网络编辑:宋蕊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