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生活补贴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1-08-13 10: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问:三代残疾人证怎样办理?
答:(一)申请条件:在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方面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铜川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本人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户籍所在区县便民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残联申请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新区户籍人员在新区社会事业局办公室办理)。2、采集照片:残疾人证专用二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及实物照片3张,到各区县指定地点采集照片。3、残疾评定:到指定医院由指定医师对残疾等级进行残疾等级评定。4、到各区县残联(新区社会事业局)交回所需材料,按照工作人员告知时间领取残疾人证。
  (三)办理时间:耀州区(办证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评定机构鉴定时间为每周五);王益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印台区(工作日周四);宜君县(工作日周三);新区(工作日周三周四)。
  各区县办证咨询电话:耀州区:6189055;王益区:2185610;印台区:4180205;宜君县:5996180;新区:3189758 。
  (四)残疾评定机构:
  耀州区:肢体、听力、视力、言语评定医院为耀州区孙思邈中医医院;精神、智力评定医院为新区德仁医院;听力评定在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王益区:智力、精神评定医院为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肢体评定为铜川市中医医院;听力评定在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视力、听力、言语评定为铜川康德中医医院。
  印台区:肢体评定在铜川市印台区中医医院;听力评定在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视力、言语评定在铜川市妇幼保健院;智力、精神评定在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宜君县:肢体、视力、言语评定为宜君县人民医院;精神、智力评定为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新区德仁医院;听力评定在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新区:精神、智力评定为铜川德仁医院、耀州区精神病院;肢体、视力、言语评定为耀州区孙思邈中医医院;听力评定为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五)温馨提示:1、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只收取照片采集费用及残疾评定费用。2、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残疾人证,只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再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发。
二、问: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具有铜川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等级为1-3级的各类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三、问:目前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单纯听力、言语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问:如何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一)自愿申请。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本人或其委托的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填写铜川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社区)初审。村民委员会(社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并将初审合格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公开栏公示至少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一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原则,在城乡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做好服务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件一并报区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村民委员会(社区),并告知原因。
  (四)区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区县残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由残联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汇总表会同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五)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制度。每年对补贴对象进行审核,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六)发放机制。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可在民政部门审定后的次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残疾人等级变更后,可在民政部门审定后的次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残疾人在市内户籍迁移的一月内由迁出地负责发放,在迁入地办理完成两项补贴申请手续的次月开始计发残疾人两项补贴。

附件:铜川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本栏目资料由市残联提供,咨询电话:3163216


网络编辑:宋蕊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