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1-010088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21〕34号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发布日期:  2021-12-03 14:1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3 14:1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10号)和《中共铜川市委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铜发〔2021〕1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促进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我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农机具配置结构基本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阶段。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主要粮食作物全面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业生产中机械化应用的薄弱环节取得全面突破,果业生产机械化率达到50%,设施蔬菜、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
  到2035年,实现农业全产业链全程全面机械化。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1. 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提质增效行动,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大力推广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着力解决丘陵山区机械化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装备“短板”,推进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型耕作、收割等装备应用。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大力推广小麦免耕宽幅沟播、玉米“5335”密植播种等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加快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与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农产品加工等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加快推广应用智能绿色高效收获机械,着力推进机收减损。按规定对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整体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强化“3+X”农业特色产业机械装备支撑。加快补齐全面机械化生产短板。围绕“3+X”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特色农业机械化在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关键装备、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加大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技术装备推广力度。重点推广高效植保、疏花疏果、自动套袋和摘果、智能选果、果品包装、贮藏冷链等机械化设备,提升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水平。完善畜牧养殖主要技术装备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探索适合我市畜牧生产实际的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模式。重点推广青贮饲料机械化收获、饲草料搅拌、自动饲喂饮水、自动化挤奶、生鲜乳运输、粪便清除及无害化处理等机械和设备,提升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和清洁化水平;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技术装备水平。按照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和技术装备特点,持续推广工厂化育苗、机械化栽植、机械化收获、智能化调节控制和信息化管理技术和装备,逐步建立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花卉产业技术装备体系,提高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效益;加快发展中药材、花椒、食用菌、核桃等特色产业生产加工机械化。对发展“3+X”农业特色产业所需机具和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各区县要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时加大对省级资金争取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 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继续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支持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智能绿色高效收获、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械装备和技术。积极发展农用航空,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加快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示范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 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大力开展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支持优势农机企业对接重点用户,实现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支持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依托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在农机装备、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各环节的应用,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5. 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选育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机耕道路改造、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全程全面机械化市级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6. 加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与应用。支持农机装备技术创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农机生产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开展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扶持和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围绕重点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开发生产农机新产品。鼓励指导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农机推广机构有效对接,探索建立“企社共建”“企业+合作社+基地”“企业+推广机构”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统筹利用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7. 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支持农机装备智能化发展,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装备应用。鼓励企业利用网络营销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和知名品牌,实现技术、产品“走出去”。支持现代农机物流体系和流通基地建设,扶持一批辐射面广的农机连锁点、农机专营店、农机超市、农机4S店和区域性农机大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8. 加大农机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铜川区位优势,围绕“强链”“扩链”“补链”开展招商,做实“陕西制造、铜川配套”,吸引外地高端农机企业来铜投资,促进农机装备高新技术项目落地,开发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让高端农机装备产业成为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的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9. 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地方标准,不断完善现代农机标准体系。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开展诚信自律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10. 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与农业发展规划对接,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予以支持。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进行贷款贴息。支持农机互助保险发展。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铜川银保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11. 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提供支持。支持建设10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构成区域性服务网络和保障体系,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2. 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重点支持丘陵山区、旱塬山塬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四)切实加强农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3. 实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围绕服务“三农”,深化农机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推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创新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强化农机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14. 稳定管理服务队伍健全农机人才培养机制。稳定农机管理服务队伍,确保农机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全方位开展人才培养,支持退伍军人、高中毕业生、返乡人员和农机新型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到各类农机知名企业、大专院校学习农机化技术。支持农机推广部门、装备生产企业技术人员和职工去高等院校进修,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支持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引进技术型、管理型、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15. 加强和支持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将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保养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加快农业工程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16. 建立推进机制。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牵头的市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工负责,细化出台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政策。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17. 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完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建立协同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18. 强化经费保障。市、区县要在财政预算中列支相关工作经费,支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技术推广、安全监管、教育培训等工作,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19. 注重典型引路。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服务改革,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对薄弱环节突破、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等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宣传表彰先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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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