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1-0071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21〕26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09-10 17:3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十四届全运会 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临时管控的公告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0 17: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维护第十四届全运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期间铜川地区空中安全,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临时管控区域、时段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铜川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二、管控时段
  2021年9月10日0时至9月28日0时;2021年10月20日0时至10月30日0时。
  三、管控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穿越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
  (二)临时管控期间,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开展巡查,并采取技术管控措施。
  (三)对于违规飞行、施放行为和飞行物,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五、特殊任务飞行审批
  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须经第十四届全运会铜川市执委会安保部同意并报空军安保指挥所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网络编辑:徐向玲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