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1050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20〕31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0-08-18 16:3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金融办)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
工作措施》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18 16: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铜川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着力抓好稳企业保就业这一关键环节的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铜川市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稳企业保就业融资支持力度
  (一)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推动各项存款增速加快,扩大可贷资金规模,加快信贷投放节奏,力争2020年末全市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贷款新增实现同比多增,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推动信贷结构不断优化,避免新增信贷过度集中于少数大型企业,力争授信企业较上年增加10%。(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二)充分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
用好支持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万亿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力争辖区投放规模达到2亿元以上。各金融机构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压力,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运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给予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1%的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实现辖区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升,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通过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政策工具,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本金的40%。对使用普惠小微企业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政策工具的企业,市人社局要根据人民银行台账,建立企业稳岗监测制度,对于恶意违背稳岗承诺的企业,采取惩罚措施。落实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释放金融机构可贷资金。(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分工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三)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
积极满足航空航天、数字经济、高端制造等接续替代产业和支柱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全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20%。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的金融支持,加大对产业扶贫项目、带贫企业、扶贫车间等方面的信贷支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涉农贷款占比保持稳定。全力做好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金融服务工作,稳妥开展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要落实好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政策,并防止信贷资金流向僵尸企业。与涉外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加强信贷支持,推进外汇服务、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信贷支持。
认真落实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金融顾问”“首贷促进”“监测评估”三个机制,增加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占比,力争2020年末三类贷款增量和户数占比较年初实现“双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辖内国有商业银行力争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进一步放宽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发挥纾困资金作用,缓解企业暂时性流动资金困难。(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分工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五)有效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金融系统让利实体经济的政策,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贷款定价中的运用,加快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扩大央行政策工具使用,确保全年新增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年初水平,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年初至少下降50个基点。继续清理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行为,降低公证、审计、评估等融资中间费用。(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继续推进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加大对储备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好“飞龙计划”,全年引进培育1-2家上市公司,加大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推动辖内优质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争取科创板企业上市实现新突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完善金融服务配套机制建设
  (七)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推动组建市级混合所有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实现各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涉农、小微及民营企业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企业名单”内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力争到2020年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达到3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市区(县)两级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强业务合作,探索以联合担保形式开展业务,提升服务县域经济能力。(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配合)
  (八)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好“四类群体”逾期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的政策,为其开通异议申诉绿色通道进行调整。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采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培育,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平台的金融产品,创新信用类金融产品,精准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开展信用企业、信用区县创建,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机制。扎实推进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联合征信中心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九)发挥好保险增信和风险补偿功能。
探索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挥保险增信功能,扩大受益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保险+期货”模式在农业保险中的运用,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切实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铜川银保监分局负责,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配合)
  三、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十)加强金融创新。加快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机构入驻丝路金融科技产业园,高标准建设“金融超市”,构建现代金融产业生态圈,聚集金融资源,形成金融供应链闭环体系。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充分整合税务、司法、海关等政务信息、用水用电用气等公用事业信息和烟草、物流等商务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形成互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融资效率。摸清产业链发展脉络,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提升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加强政策联动,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进一步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推动股权、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增量扩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才贷”业务,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十一)深化金融改革。
做好全国普惠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主动争取各项金融改革红利,促推全市普惠金融快速发展。落实省政府关于农信社改制总体安排,加快推进宜君县农信社改制和耀州区等三区县农信社合并改制进度,逐步优化改制监管指标,优化区域金融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做大做强地方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法庭,打造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加快建立制度健全、功能完备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推广农地抵押贷款,盘活农村资源。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拖欠账款的清收力度,探索建立确权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等平台,开通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绿色通道,提供便民利企服务。(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局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四、坚持风险防范和金融支持并重
  (十二)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总体思路,积极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切实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全市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7%以下。坚持收益覆盖成本原则,完善风险识别、评估、管控机制,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过程中的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杜绝贷款资金流向僵尸企业,坚决打击和取缔“首付贷”、优惠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坚决预防和打击违法违规金融行为,促进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铜川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五、政策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班,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铜川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联合征信中心、市农业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立在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专班成员要建立日常信息共享机制,配合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建立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企业名单,按月对名单进行完善。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督导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并将对接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对金融政策的知晓率,推动政策落地。(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铜川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各专班成员配合)
  (十四)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对借用央行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所在地财政部门按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际使用央行再贷款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能够以零成本的资金加大对“三农”和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市财政根据区县财政部门贴息情况,给予贴息金额50%的补助资金。补贴期限从2020年4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于2021年1月底前统一兑现。(市财政局负责,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配合)
  (十五)完善监管考核激励制度。
落实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至10%以上、降低小微企业利润考核权重、提高小微企业客户服务考核权重等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政策,激发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到人民银行综合管理与服务考核中。修订市政府关于金融机构考核的相关办法,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到全年考核中,对政策落实较好的机构,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奖励,考核结果向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上级行反馈。(铜川银保监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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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