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1-00738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1〕69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09:5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着力破解系统对接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事项标准化不高等突出问题,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91号)要求,制定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不少于24万条。全面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汇聚各类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实现业务协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持续提高网办深度。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使用,有效破除数据孤岛。拓展“掌上好办”事项上线和特色服务接入,推广“秦务员”政务服务APP广泛应用事项达到200项,全面打造“秦务员”政务服务品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一)核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情况,在表格备注列进行修正,尽快向市职转办发函完成确认工作;如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按照现有代码保持不变。(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9月25日)
(二)梳理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材料、跑动次数、承诺时限等关键要素,实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准确、统一、规范。(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9月25日)
(三)全面启用新版政务服务事项库,同步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等多渠道同源发布、动态更新、联动管理。(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统一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汇聚、统一预约和统一监管,提升业务协同和整体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五)推广“秦务员”APP广泛应用,市级、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使用“秦务员”,推进各区县、各部门高频事项入驻“秦务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六)实现办件数据全量汇聚,持续提升办件质检合格率,汇聚合格办件数据不少于24万条。(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七)“好差评”系统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汇聚合格评价数据不少于24万条。(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八)按照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分级分类汇聚证照信息,完成证照电子化工作,并向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归集,没有电子证照系统的部门可由省上代为制作。(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九)依托陕西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加强电子印章的广泛应用,汇聚一批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签数字签名的电子证照。(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相关要求,配合省级部门实现200项省内通办事项在我市加快落地。(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十一)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持续提升用户满意度,全市平均“减时间”比例不低于70%,“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不低于95%,即办事项占比不低于50%。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全程网办事项占比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十二)聚焦公安、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卫健、住建等重点部门,推进“秦务员”APP“掌上好办”事项达到2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十三)完成市、区县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与政务服务事项无关联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编制形成政务数据资源供需对接清单。(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目录注册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供需对接清单编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政务服务工作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不断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攻坚行动。各区县、各部门作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对照各自任务清单实施销号管理,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同时,指定一名县级领导干部作为专门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及时认领任务清单,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铜川日报、铜川广播电视台要开设政务服务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专栏,大力宣传改革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通报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每月13日、28日向市职转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职转办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市工作专班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919-3158035
附件: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等2个附件.docx
文件图解链接:图解《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