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1-0036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21〕35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05-14 14:3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14 14: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一流环境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充分发挥事权集中优势,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继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开展“商事集成注册”“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改革,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快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加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出台审管联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推动审批、监管流程闭环管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对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全面梳理分析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应划未划”情况和专网接入需求,就“未划入”事项进行评估评判,对于确需划转的事项,要明确划转时限要求,尽快划转到位;对于短期内无法划转或承接的事项,要以适当方式进行明确,并按要求进驻大厅集中办理,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清单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出台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等管理措施,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编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年底前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80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目录,逐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工作流程、监管措施等。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市司法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
完善“立项、建设、施工、验收”四个阶段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并联事项清单,推行“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模式,落实“一张表单”和电子印章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督查评估制度,打通数据互通互享壁垒,强化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提高线上办件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进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将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
。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九)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编制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整合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全市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实现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统一管理、集约共享。(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务数据治理。
研究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强化数据资源安全,加快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云上办公”“掌上办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数据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支撑能力。
加快政务大数据中心系统平台建设,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大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检查指导督促力度,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组织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评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建设。
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年底前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概率,对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概率。深化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全面推进省市“双公示”专项治理,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漏报、瞒报、迟报问题,实现“双公示”信息合规率100%。(市联合征信中心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包容审慎监管。
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监管事项清单,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等;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立案查处的,对依法符合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秦务员”APP,完善已建成的各类基础支撑系统,完成政务服务平台PC端、移动端适老化改造,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化。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政务信息中心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
出台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方案,建立健全市、区县一体联动的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建立完善“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热线知识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水平。(市委网信办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广“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全面推进市级事项全市通办,构建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联通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年底前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取得新进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模式。
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开办餐馆”“开办旅馆”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编制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梳理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对清单事项明确设定权限,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市司法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
  (二十二)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职责,抓好贯彻执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打造优化营商环境
2.0。围绕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方便获得水电气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先进水平,加大改革力度,5月底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参加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综合运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督促做好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参加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培训会,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做好我市集中填报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
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中介职能剥离、与主管部门脱钩等措施,切断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利益关联。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健全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制度,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市金融办牵头,铜川银保监分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加强专项问题治理。
围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医院就诊卡预付款余额退还等突出问题和惠民利企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开展重点领域涉企刑事犯罪惩治活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十八)企业开办和注销。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开办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办理公司登记注册信息注销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是推进智能审批。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做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不见面”;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广泛应用;推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二是精简开办环节。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和参保登记3个事项合并为用工参保登记“一件事”,企业可网上一次办结。三是优化开办流程。推进企业登记住所告知承诺制,同一场所可登记多个市场主体。四是优化开办服务。实行企业登记零收费,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五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推进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推行清税承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务信息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办理建筑许可。
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7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10个工作日以内。一是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二是加大审批改革力度。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广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优化验收内容和要求;加快推进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三是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四是探索“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规划环评、节能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压覆以及文物勘探、水土保持评价等区域评估,探索“标准地”供应改革;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的“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变多部门审批“接力赛”为先期联动的“齐步走”,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获得电力。
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年均停电时间压缩8%以上。一是压减办电时间。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优化电力接入流程,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对于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积极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二是提高办电便利度。推进用电报装线上服务,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年底前,完成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三是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对转供电环节加价进行治理,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电力运行秩序。四是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用电报装服务,制定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时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五是降低接电成本。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且价格合理的用电报装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全面落实工商业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相关政策,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市能源局牵头,铜川供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获得用水。
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情况下,报装时限(含施工)不超过13个工作日,故障维修响应(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持续优化用水流程,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推行用水报装“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强供水能力建设,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供水企业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获得用气。
实现线上安全检查、维修等业务申报,进一步提升用户服务水平。2021年,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外线(含施工)用气报装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优化用气报装,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实行燃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办理。用气报装实行“一口受理”,让用户“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网上营业厅、微信客户端等线上办理方式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推广使用智能物联燃气表,在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较大的营业场所增设自助购气机,提升用户办事体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供气企业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财产登记。
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一是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二是推动流程、人员集成。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发证环节合并;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三是创新抵押登记申请方式。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行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四是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专区专门办理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建立涉企业务咨询、批量业务上门服务、定期调查回访等机制,更好服务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纳税。
企业纳税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纳税缴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可办。一是减少纳税次数。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个税种的综合申报工作;推动社保、医保等合并申报及缴纳;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实现“一张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进一步减少市场主体缴纳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二是压减纳税时间。持续公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大力推广电子发票,扩大电子发票覆盖范围;通过申报系统与纳税人财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自动带入、税款自动生成、一键确认申报,持续压减市场主体办税时间。三是推进“非接触办税”。推动电子税务局优化升级,开发上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四是完善报税后流程。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功能,自动抓取留抵退税数据并向纳税人推送,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便利性;大力推动退税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有效提升缴退便利度。2021年,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其他退税事项办理时限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市税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跨境贸易。
持续巩固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工作成效,深入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及国家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应用功能。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市商务局牵头,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办理破产。
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审判程序,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企业办理破产成本明显下降。建立健全破产专项基金保障机制,协调成立铜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并指导其规范相关业务活动。完善破产体制机制,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破产案件专项基金管理机制,持续完善破产人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等机制,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加大对破产案件的法律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市法院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城市投资吸引力
  (三十七)获得信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首贷户”占比、信用贷款和续贷业务占比等指标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一是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银行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中小微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加大“税银互动”工作力度。二是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引导银行机构根据LPR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禁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支持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三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性业务持续增长。(市金融办牵头,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联合征信中心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保护中小企业业主权益。
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全市股东诉讼便利度明显提升。年底前,建立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加强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性,推动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地方立法;规范现有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三是加强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判决等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市法院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执行合同。
加快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健全多元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机制,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明显降低。年底前,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深化执行办案系统与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奖惩名单信息共享。一是加强审判信息化建设。深化电子档案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制度落地落实。二是完善诉讼质量管理。完善送达制度,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建设供律师使用的诉讼服务平台。三是提高商业纠纷审判执行效率。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市法院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招标投标。
优化招投标流程,规范交易活动,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一是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落实行业部门招投标监管职责,分行业制定完善监管流程,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二是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完善招投标电子系统,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逐步实现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三是推广电子保函。推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运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政府采购。
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一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二是降低政府采购成本。鼓励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三是优化政府采购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发布功能,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更好统筹监管与服务
  (四十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总量较上年明显提升。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和纠纷处理机制、仲裁机制;持续打击和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三是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
加强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应用,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建立省、市、区县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一批骨干企业、诚信服务示范企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先照后证”属地办理,依托实名制动态就业系统归集整合就业、社保、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信用信息。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3年内打造4家以上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5家以上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50名以上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为大中型企业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为1000户以上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三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高质量标准化创业中心,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开展“一站式”“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全年培训1.5万人次。(市人社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四)包容普惠创新。
不断改善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加快提升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全社会包容性、普惠性和创新性持续增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以上。一是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开放共享,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二是促进人才流动。高校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研院所引进博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时可进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结果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加快市场开放。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保护,加大招商平台建设力度。四是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文化服务基层设施供给,推进文化惠民;实施职业院校“双高计划”,推进各类教育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中小学“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老年服务中心、养老设施建设。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和立体交通建设。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加强地表水体治理;推进立体化交通设施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智慧交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四十五)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时修订并公开。(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加强政务诚信监督评价。
继续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建立政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各区县、各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务诚信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对各类政务失信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推行政务诚信评价,分期分批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市联合征信中心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七)继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彻底纠治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想法和做法,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督促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市联合征信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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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郭春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