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1-00187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1〕19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14:4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铜川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基本原则
(一)遵循技术规范原则:声环境功能区划应严格遵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二)区划范围全覆盖原则:本次区划的对象为铜川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涵盖铜川市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
(三)规划与现状相结合原则:声环境功能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结合规划范围内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现状确定区划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中心城区以城市用地现状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外围区域按土地使用现状,结合未来1-2年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主要依据,并征求各区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区划方案。
(四)重要区域优先原则:首先考虑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高的0、1、3类区所在区域用地性质及声环境功能要求,对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区域,优先将其单独划分为单元,尽量维护其完整性,使其整体不受周边影响。其次考虑此类区域与周边区域区划单元间的关系,根据具体情况与周边区域合为区划单元。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及年限
(一)区划范围
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包含新区建成区、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耀州区城区、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王益区城区、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堡工业园区、耀州窑文化基地以及印台区城区,城市总体规划面积157km2,覆盖总人口39.21万人。宜君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由宜君县政府负责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二)区划年限
1. 区划基准年:2019年;
2. 适用时限:2020-2025年,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二)技术规范
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3.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清单(2008);
4.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5.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三)其他依据
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气函〔2017〕10号);
3. 《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陕环大气函〔2018〕66号)。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法及结果
本次划分工作结合总体规划,以城市自然边界、规划交通干线等为边界细化单元格划分,将铜川市中心城区细化调整为A-G七大片区,并经过单元格融合和合并后,形成A坡头片区、B新区片区、C耀州片区、D董家河片区、E黄堡片区、F王益片区、G印台片区,最终确定20个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包含34条公路和2条铁路,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119.27km2,区划范围内常住人口为39.21万人。不涉及0类区划单元,1类区划单元共计3个,区划面积为11.13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9.33%;2类区划单元10个,区划面积为65.64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55.04%;3类区划单元7个,区划面积为42.5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35.63%。4b类区划不作调整。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铜川市1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区划面积11.13km2。
表1 铜川市1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区划片区 |
区划单元 |
所在 区域 |
区域范围 |
区划面积 (km2) |
城市功能 |
||
名称 |
编号 |
名称 |
编号 |
||||
新区 片区 |
B-Ⅰ |
咸丰路街道区域 |
B-Ⅰ-1 |
新 区 |
北外环以南、东外环以西、文昌路以北、华夏北道以东 |
2.91 |
规划为居住用地等I类用地,现状为居住用地和未开发用地 |
B-Ⅰ |
朝阳社区1类区 |
B-Ⅰ-2 |
新 区 |
华原西路以南、华夏南道以西、鸿基西路以北、西外环以东 |
3.18 |
规划为工业用地,现状为居住、学校、办公用地 |
|
耀州 片区 |
C-Ⅰ |
天宝路街道居住区 |
C-Ⅰ-1 |
耀州区 |
210过境公路以南、光伏用地以西、210国道以西、塔坡路和华原路以北、寺耀路以西、梅七铁路以东 |
5.04 |
规划为居住用地等I类用地,现状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合计 |
3个单元 |
|
|
11.13 |
|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铜川市2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区划面积65.64km2。
表2 铜川市2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区划片区 |
区划单元 |
所在 区域 |
区域范围 |
区划面积(km2) |
城市功能 |
||
名称 |
编号 |
名称 |
编号 |
||||
坡头片区 |
A-Ⅱ |
坡头街道办居住区 |
A-Ⅱ-1 |
新区 |
207县道以东、新材料产业建设用地北边界以南及以西、224乡道以北、玉皇阁大道以东 |
3.79 |
规划为居住、商业工地,目前为村庄及未开发用地 |
新区 片区 |
B-Ⅱ |
航天城2类区 |
B-Ⅱ-1 |
新区 |
华原西路以北、华夏北道以西、北外环以南、西外环以东 |
6.79 |
规划为航天城,内设有工业用地、居住、研发、商业用地 |
新区 城区 |
B-Ⅱ-2 |
新区 |
文昌路以南、东外环以西、九州东道以北、长虹南路以西、旺旺路以北、大唐三路以东、兴业三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鸿基西路以南、华夏南道和华夏北道以东 |
14.09 |
规划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实际为居住、商业、未开发区域混合 |
||
耀州片区 |
C-Ⅱ |
永安路街道居住区 |
C-Ⅱ-1 |
耀州区 |
董家河镇西边界以西、城市建设用地边界以北、梅七铁路以东、华原路和寺耀路以南 |
5.10 |
|
药王山 |
C-Ⅱ-2 |
药王山规划区范围内区域 |
2.20 |
规划为旅游开发、林业用地 |
|||
董家河片区 |
D-Ⅱ |
董家河镇 区 |
D-Ⅱ-1 |
耀州区 |
董家河镇西边界以东、董家河镇建设用地边界以北、董家河镇东边界以西、循环经济产业园南侧边界以南 |
8.94 |
规划为居住、商业用地实际为镇区所在地,属于商业、居住混合区 |
黄堡片区 |
E-Ⅱ |
黄堡 镇区 |
E-Ⅱ-1 |
王益区 |
镇区建设用地边界以北、延西高速以西、新210国道以东、210与延西高速交汇处以南 |
2.06 |
|
王益片区 |
F-Ⅱ |
王益 城区 |
F-Ⅱ-1 |
王益区 |
规划控制区内王益片区(川口延西高速以北区域),含王家河街道、红旗街道、桃园路街道、王益街道、七一路街道、青年路街道 |
14.78 |
规划为居住、商业集中区,实际为老城区,集中商业、居住、文化、教育等混合区 |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 |
F-Ⅱ-2 |
工业园区用地边界以南、以西、纵六路以北、过境路以西、纵五路以北 |
0.15 |
||||
印台 片区 |
G-Ⅱ |
印台 城区 |
G-Ⅱ-1 |
印台区 |
规划控制区内印台片区(梅七铁路以北、柳湾村以南区域),含城关镇街道、三里洞街道 |
7.74 |
|
合计 |
10个单元 |
|
|
65.64 |
|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铜川市3类声环境功能区7个,区划面积42.5km2。
表3 铜川市3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区划片区 |
区划单元 |
所在 区域 |
区域范围 |
区划面积(km2) |
城市功能 |
||
名称 |
编号 |
名称 |
编号 |
||||
坡头 片区 |
A-Ⅲ |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 |
A-Ⅲ-1 |
新区 |
环北路以南、207县道以西、玉皇阁大道以西、224乡道以南、产业园南边界以北、经一路以东 |
14.75 |
规划为工业园区,目前用地已部分开发为工业用地,部分用地目前还未开发 |
新区 片区 |
B-Ⅲ |
铜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B-Ⅲ-1 |
新区 |
210国道以西、西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西环路以东、兴业三路以南、大唐三路以西、旺旺路以南、长虹南路以东、九州东道以南 |
7.37 |
|
耀州片区 |
C-Ⅲ |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工业区 |
C-Ⅲ-1 |
耀州区 |
延西高速以南、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北厂界以南、药王山以西、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南厂界以北、沮河以东 |
1.80 |
规划为商业、居住混合区,实际用地为工业用地,地块含污水处理厂和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
董家河片区 |
D-Ⅲ |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 |
D-Ⅲ-1 |
耀州区 |
产业园北边界以南、西边界以东、南边界以北、东边界以西 |
9.11 |
规划为工业用地,目前实际为工业用地和未开发用地 |
黄堡 片区 |
E-Ⅲ |
黄堡镇居住区 |
E-Ⅲ-1 |
王益区 |
延西高速以东、建设用地北边界以东、延西高速以东、210国道以南、建设用地东边界以西、镇区边界以西、黄堡镇建设用地边界以北 |
6.70 |
规划为工业用地、少量商业工地,目前为村庄及未开发用地 |
王益片区 |
F-Ⅲ |
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 |
F-Ⅲ-1 |
王益区 |
纵五路以西、工业园区用地边界以北、纵六路东、过境路(铜黄公路)以西 |
2.46 |
规划为工业园区,目前用地已部分开发为工业用地,部分用地目前还未开发 |
印台 片区 |
G-Ⅲ |
顺金工业园区 |
G-Ⅲ-1 |
印台区 |
工业园区用地边界内 |
0.31 |
|
合计 |
7个单元 |
|
|
42.5 |
|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1.4a类
铜川市4a类标准适用道路34条,其中高速公路2条,一级公路2条,城市主、次干道30条。
已规划建设青惠公路、铜川东部过境高速公路、铜川新区至西咸国际机场的城际高铁、菏宝高速等多条主要交通干线,后期各拟建路线建成后,按区划原则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后划分到相应的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执行相应的标准。
表4 4a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建成的现有道路)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km) |
道路性质 |
4a类功能区范围 |
1 |
王家河北路 |
川瑶路-王家河南路 |
5.9 |
王益区主干道 |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功能区范围交通干线红线外50m范围,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功能区范围为交通干线红线外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功能区范围为交通干线红线外20m
|
2 |
王家河南路 |
王家河北路-川口路 |
1.2 |
王益区主干道 |
|
3 |
红旗街 |
川口路-七一路 |
2.0 |
王益区主干道 |
|
4 |
七一路 |
红旗街-五一路 |
1.5 |
王益区主干道 |
|
5 |
延安路 |
五一路-同官路 |
2.3 |
王益区主干道 |
|
6 |
同官路 |
延安路-210国道 |
2.1 |
王益区主干道 |
|
7 |
过境路 (铜黄公路) |
红瓦房山庄-菏宝高速 |
15.0 |
二级公路 |
|
8 |
210国道 |
义和村-圪堵路 |
38.1 |
一级公路 |
|
9 |
延西高速(G6522) |
铜川南收费站-金锁关镇 |
38.4 |
高速公路 |
|
10 |
包茂高速(G65) |
铜川坡头收费站-206县道交汇处 |
15.2 |
高速公路 |
|
11 |
重兴南路 |
史家河路-泥阳路 |
3.8 |
北市区主干路 |
|
12 |
北环路 |
楼耀路-崔新村 |
2.3 |
新区干道 |
|
13 |
东环路 |
全段 |
5.5 |
新区干道 |
|
14 |
西外环 |
平新村-鸿基西路 |
2.6 |
新区干道 |
|
15 |
华原西路 |
旬耀路-华夏北道 |
3.16 |
新区干道 |
|
16 |
华原东路 |
华夏路-塔坡路 |
5.0 |
新区干道 |
|
17 |
朝阳路 |
西外环-正阳路 |
2.4 |
新区干道 |
|
18 |
正阳路 |
朝阳路-东环路 |
4.0 |
新区干道 |
|
19 |
鸿基东路 |
全段 |
3.1 |
新区主干道 |
|
20 |
咸丰东路 |
全段 |
2.2 |
新区主干道 |
|
21 |
文毓东路 |
全段 |
2.3 |
新区主干道 |
|
22 |
旺旺路 |
西环路—包茂高速 |
2.4 |
新区主干道 |
|
23 |
九州东道 |
新纪元大道-210国道 |
1.9 |
新区主干道 |
|
24 |
长虹南路 |
大唐三路—正阳路 |
5.2 |
新区主干道 |
|
25 |
长虹北路 |
正阳路-北环路 |
3.5 |
新区主干道 |
|
26 |
华原路 |
步青路-东环路 |
2.7 |
耀州区主干道 |
|
27 |
药王路 |
民主路-华原路 |
2.1 |
耀州区主干道 |
|
28 |
文营东路 |
文营西路-宝鉴路 |
0.9 |
耀州区主干道 |
|
29 |
寺耀路 |
阳关路-210国道 |
4.6 |
耀州区主干道 |
|
30 |
锦阳路 |
210国道-210过境线 |
3.2 |
耀州区主干道 |
|
31 |
永安南路 |
文营东路-210国道 |
0.9 |
耀州区主干道 |
|
32 |
旬耀路 |
玉皇阁大道-坡头工业园边边界 |
3.6 |
铜川新材料工业园区主干道 |
|
33 |
玉皇阁大道 |
西外环转盘(赵坡村)-铜川南立交 |
7.0 |
铜川新材料工业园区主干道 |
|
34 |
国道324 |
国道210-用地边界 |
1.9 |
一级公路 |
备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具体划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原则如下: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对于高架桥或路面高于周边地面的道路,其旁边的临街建筑只有当高于高架桥路面或道路路面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才将该临街建筑面向高架桥或道路一侧至高架桥或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对于临街建筑之后且位于拟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并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则高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
(4)对于临街建筑之后且位于拟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因楼房错落设置原因使其部分楼体在水平方向探出临街建筑或前排建筑,未被遮挡,并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对于其探出部分的楼体应按临街建筑对待,按照第(1)、第(2)条的方法确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2.4b类区域
表5 铜川市4b类标准适用区域名单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km) |
道路性质 |
1 |
咸铜铁路 |
铜川城市总体规划 控制范围内铁路沿线 |
9.0 |
铁路 |
2 |
梅七铁路 |
5.1 |
铁路 |
五、控制对策和削减措施
(一)控制对策
1. 加强降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绿化,提高植被覆盖面积,增强环境自然屏障能力。完善城市道路系统、道路绿化系统及护林带建设,新建道路旁建筑需采取隔声措施等。
2. 加大对高噪声排放场所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城市管理执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建立噪声防治联动机制,加大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场所、机动车等噪声综合整治力度,杜绝噪声扰民。
3. 加大城市交通噪声管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控制城市车辆保有量增长速度;实施车辆噪声合格检查制度。落实机动车禁鸣措施,加强禁鸣宣传,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定期给全市司机发送禁鸣提示。在交通要道、城市主干路等区域设置禁鸣标志。
(二)削减措施
1. 工业企业噪声: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工业企业噪声环境例行监测频次和监督检查力度。
2. 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控制自由市场噪声;加大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提高公众低噪生活的声环境保护意识。
3. 交通噪声:鼓励建设低噪路面、选择合适绿化树种,在高噪交通干线且干线两侧居民集中区域设置降噪绿化林带、声屏障、限制车速等降低交通噪声。
文件解读链接:图解《铜川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