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1-00012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0〕46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16:4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与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联合执法、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小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召 集 人:张 伟 市政府督查专员
宋军明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梁康恺 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四级调研员
郭海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齐喜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任广斌 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
王维娟 市委外事办主任
宋 敬 市政协副秘书长
何育宁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军民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向阳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付敏学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玺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 怡 市残联副理事长
孙 珂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孟雅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小卫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旭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军成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左 涛 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
石建雄 市审计局副局长
程永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建江 市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郑 岩 市国家安全局综合业务支队支队长
高 峰 市税务局副局长
赵秋杰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广平 团市委副书记
李耀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付新刚 市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马雅红 市妇联副主席
梁新民 市科协副主席
赵志国 市文联副主席
张 强 市工商联副主席
任晓龙 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姜建新 铜川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宋军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梁玺平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决定。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