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0-01313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0〕38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16:3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市金融办)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铜川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69号)制定,分区县级政府版和市级部门版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开展全面自查,有针对性地改进提高,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1-12月集中开展,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请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对照附件3,市级部门(有政府网站)对照附件4,市级部门(无政府网站)对照附件2,于12月1日前将印证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此次印证材料采用电子版(电子文档、截图、照片等形式),发至邮箱:tcfb3183030@163.com,联系电话:3183030。
附件:2020年铜川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区县级政府版)、2020年铜川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区县级政府评估工作印证材料报送清单、市级部门评估工作印证材料报送清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名单(有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名单(无政府网站).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