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1-00865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21〕33号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1-10-14 14:5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深化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营商
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14 14: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深化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铜川市深化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
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大抓”工作要求,聚焦建设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总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五最”营商环境改革成果,推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跨越式”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协同推进。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全市营商环境美誉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对标最优、调高标尺”原则,高质量完成《铜川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和《铜川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全面对标省级工作要求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1+18”系列攻坚提升方案(“1”即本方案,为全市总体攻坚提升行动方案;“18”即18个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强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快速优化、全面提升,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能。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6项改革”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重复审批,及时梳理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贯彻落实省级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增设行政审批环节,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实现“四级四同”及办事材料等法定要素的统一,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办事流程、评价标准等,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改革,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法规范项目技术审查、中介服务等事项和条件,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全程网办。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分级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出台管理措施,实现精细化、差别化审批管理。将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90个和6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整合优化水电气外线接入施工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审批流程,实行综窗受理、并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确需审批的总体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投资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力度,加快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变被动审批为主动靠前服务,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办制。持续优化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机制,扩大帮办代办服务触角,将重点项目和有需求的项目全部纳入帮办代办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效率,让企业零跑腿,助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 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动“减证便民”持续升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印发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扎实推动“减证便民”“照后减证”,有效简化审批程序,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力争2021年底前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5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5.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系统集成”改革典范。制定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案,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强化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系统重构部门内部操作流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面向企业和群众滚动推出一批“一次办”“一链办”主题式服务套餐。从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各部门联合编制“一事一办”目录清单。探索开展“机关内部一件事一次办”,全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跨区通办,确保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年内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6.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持续深入推进涉企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和“一业一证”“一企一证”“一照多址”“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实现“照后减证”“一证准营”、互通互认,为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厚植沃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二)聚焦“10个提升”
  1. 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实现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持续推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将现有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办理,向企业一次性免费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提高所有企业类型、所有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办理使用率,在企业开办窗口设专人联络各商业银行,协助企业办理银行开户,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市级相关单位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 提升土地供给效率,实现“拿地即领证”。持续推进用地审批事权承接,理顺内部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能,按照全省标准地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做好“标准地”供应工作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多测合一”和“一张蓝图”管审批,实现出让土地“拿地即领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持续优化审批流程,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展审批,提升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 提升用水报装效率,实现即申请、即办理。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办理流程,将供水办理环节压减至2个,即申请、供应,获得用水时限压减至11个工作日以内,对供水含外线工程涉及道路开挖、苗木迁移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并联审批,将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对许可申请资料齐全的,即申请、即办理,实现用水申请“线上”“线下”双覆盖。市自来水公司分别在耀州区、印台区客户服务中心设立申请受理窗口。建立和完善用水业务“一网通办”服务,实现居民用户网上缴费。(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铜川供水公司、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 提升用电报装效率,实现“三零”“三省”服务。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含施工审批)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年均停电时间压缩8%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铜川供电局、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5. 提升用气报装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双覆盖。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气办理流程,将供气办理环节压减至2个,即申请、供应,获得用气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以内,对供气含外线工程涉及道路开挖、苗木迁移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并联审批,将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对许可申请资料齐全的,即申请、即办理,实现用气申请“线上”“线下”双覆盖。市天然气公司分区域成立新耀、印王和宜君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做好“线下”受理窗口“一站式”服务基础。利用“互联网+服务”等,拓宽服务渠道,结合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报装电话和“燃气一站式”服务大厅,具备24小时网上报装、预约安检及维修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天然气公司、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6. 提升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实现联合验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将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施、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完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扩大全程网上办理范围,申报材料、测绘报告、施工图、竣工图、联合验收意见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推动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等市级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7. 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实现财产登记控制在2个环节,登记办结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推动流程、人员集成,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发证环节合并,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创新抵押登记申请方式,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行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8. 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落实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四贷促进”机制;推动金融顾问制度落地实施,加强银企对接,为企业提供专业化融资方案和建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缩短审批程序,提高融资效率,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深化“税银互动”,优化“信易贷”服务,创新推广纯信用贷款产品,为信用良好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审批快捷简便的融资服务;以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依托,加强对其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培养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开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政务信息中心、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9.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实现“即审即放、快速通关”。加大“单一窗口”应用推广力度,引导企业使用“单一窗口”进行报关报检业务申报。抢抓“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积极参加各类大型展销会、博览会及外促活动。组织外贸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大型国际性综合贸易展会,进行贸易对接和洽谈,推介、宣传优势产品,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10. 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开展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持续完善“企业注销便利化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三)狠抓“4项任务”
  1. 全面深化“一网、一门、一次”建设,系统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持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APP功能,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审批模式,推动更多事项“跨区通办”“跨省通办”。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拓展应用范围,开展全流程电子监察,实现政务服务外部评价、内部监察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意见建议和问题投诉分类受理机制,不断优化“12345”热线功能,实现营商环境诉求多渠道、24小时受理,提升营商环境投诉处置效率,做到投诉问题“接诉即办”“事事有结果”。在全市各重点承办单位明确营商环境类工单专项办理机制、人员、标准,并对各承办单位实际办理情况定期汇总,以全市通报、专项汇报、提前预警的形式进行督办。提高市级平台及全市各承办单位营商环境类工单办理水平和效率,确保“即收即办、高效流转”。(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 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1)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公示自由裁量基准并将自由裁量适用情况作为案卷评查重点。(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建立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审管联动的监管格局。实行行政审批“宽进严管”,推进审批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改革,推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覆盖范围,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出台“三张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违法行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对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工作标准,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领域覆盖、全流程整合、常态化开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创新监管机制,推行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柔性执法手段,依法慎用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大对随意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建立容错机制,对企业的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 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1)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单以外领域、行业、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建立供需对接制度,实施精准服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建立以“机会清单”为载体的供需对接制度,为投资者、企业和人才提供在铜川发展的入口和机会,让更多投资者和企业及时掌握城市发展机会、参与城市发展。实施辖区待开发城市更新类项目、驻地单位提升改造类项目腾笼换鸟,弥补资源短缺问题。逐步转变土地资源型招商的格局,坚持“以项目建设看发展论英雄”,形成洽谈、签约、落地一条龙,优化服务,强化保障。(牵头单位: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优化招标投标流程,实现全程电子化。优化招标投标流程,健全招标人主体责任运行机制,建立招标投标监管协同体系,推广电子保函业务,实现不见面开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强化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规范采购程序,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除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外,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必须预留该部分全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5)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质效。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6)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投诉问题“即时处理、即时公示”;强化劳动力供给服务,探索推行“共享用工”;严格兑现各项援企稳岗政策;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能力,2021至2022年累计培训3万人次。提升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推进电子化模块整合宣传。加强仲裁办案效能建设,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 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照“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的要求,全面增强城市包容普惠创新水平,切实加强创新创业、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吸引更多人才助力城市发展。积极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组织专题培训和精准指导,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以上。持续做好非法营运整治、生态环境、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对外合作中心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4个保障”
  1. 强化机制保障,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分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会商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级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工负责指标联席会议,18个指标牵头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夯实各级责任,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积极组织参与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推动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建立营商环境合作共建机制,通过咨询各行业专家、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等方式,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力共建营商环境的良好工作局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 强化法治保障,护航企业发展
  (1)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固化经验做法。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加快整改存在问题、补齐制度短板的同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制度化,实现强优补弱、建制提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2)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行“智慧诉讼服务”模式,建立小额诉讼快速通道,持续压减立案和一审办理时间,切实提升执行合同等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一审商事案件压减至120日以内审结,复杂疑难一审商事案件压减至150日以内审结。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律服务团开展为企业送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民法典、公司法等宣传宣讲活动;借助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破产企业分类处置模式,加快破产案件办理速度,提高破产资产回收率、压缩破产成本。建立办理破产业务领域专业律师库,通过调研、交流、培训等方式,鼓励引导律师参与办理破产业务,对涉及中小投资者的民商事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审结。(牵头单位:市法院;配合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认真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主线,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和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为载体,加快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市高价值专利数量增幅达到20%,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的专利数量增幅达到2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净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切实增强预防打击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环食药领域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整体合力,保持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涉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3. 强化数据保障,提升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各类政务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连通对接,着力推动公安、人社、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公积金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化系统整合共享,全面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和数据归集,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效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提升数据共享、数据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4. 强化信用保障,夯实诚信根基。充分发挥信用对监管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政务诚信监督管理、失信政府机构涉企补偿救济等三项机制,扎实开展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切实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务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10月上旬)。市级各指标牵头单位制定完成各指标攻坚提升方案;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自身营商环境建设实际,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二)全面攻坚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2月)。市级各指标牵头单位完成《铜川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和《铜川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巩固提升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优化工作,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打好基础并做好参评工作,全力争创本指标全省标杆。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2年3月-2022年7月)。各级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目标,全面推动各项任务扎实落实、各指标领域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对标西安等先进地市,达到先进水平,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总结经验阶段(2022年8月)。市营商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经验案例和创新做法,在全市复制推广、在全省争创典型、打响品牌,切实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促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一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统筹抓好“1+18”系列方案、《铜川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及《铜川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本区域、本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建立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做到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对照“铜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攻坚行动方案分工表”(附件1),结合全市总体方案,按照“铜川市优化营商环境XXX指标攻坚提升方案(模板)”(附件2)要求,于10月25日前制定各指标攻坚提升方案报市营商办。各配合部门要按照各指标牵头单位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夯实保障。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方案贯彻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改革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打造“五最”营商环境目标,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视野,采取过硬举措,坚决破除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要在积极复制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举措的同时,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中取得的亮点成效、形成的典型案例,提炼出更多具有铜川特色的改革经验,并及时报送市营商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深入宣传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布设宣传标语,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提升铜川营商环境美誉度。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营商办将建立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每月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按年度对各单位工作成效进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铜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攻坚行动方案分工表等2个附件.docx




网络编辑:徐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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