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1-00746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21〕29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发布日期:  2021-09-23 16:20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23 16:2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号)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
  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规划,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全市水功能区划制定,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县生态环境规划制度的制定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
  二、生态环境监测、督察、执法
  将市控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全市区域性生态环境监测及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类监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性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督察配合保障、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县区域性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专项监测、执法检查、督察配合保障、督察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贯彻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区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三、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
  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技术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全市性的重点污染物减排、碳减排、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治理;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全市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低碳项目试点、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及第三方碳核查的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等主要环境要素纳污能力确定,全市生态环境普查、统计、专项调查评估和观测预测预报等;市级审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和验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报告;具有全市战略性意义、生态受益范围广泛的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性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市级重大环境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的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相关国际条约履约组织协调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区县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技术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区县重点污染物减排、碳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制的区县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低碳项目试点;区县审核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和验收,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的区县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县财政保障本辖区内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资金;区县范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发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事项,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
  四、环境污染防治
  将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与救援,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漆水河、沮河、西河、赵氏河、北洛河以及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事项,确认为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区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适当加强市级在漆水河、沮河、西河、赵氏河、北洛河等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事权。
  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纳入市级财政事权,或者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为主。将区县区域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将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事项,确认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五、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
  将研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建设市级生态环境诚信体系以及建立失信清单制度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有关事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市外事领域改革方案执行。
  六、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切实履行支出责任。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生态环境资金使用效益。
  (三)协同推进改革。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把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细落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件图解链接:图解《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网络编辑:徐向玲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