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ZJJ-2020-0010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9 16:45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转发关于加强城市雕塑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1-09 16: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建和交通局:

  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公共场所中的艺术品,是城市环境的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是城市精神风貌的重要标识,对优化公共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特色风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期,住建部通报了一些城市雕塑尺度过大、品质不高、题材不适宜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大型城市雕塑项目的建设管理,坚决治理滥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标”现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文化观、价值观和审美观,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陕建城函〔2020〕64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陕建城函〔2020〕6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对照通报内容,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好城市风貌和历史文化。要切实加强对城市雕塑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机制,严格审批报备程序,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同时,对辖区已建、在建、拟建的雕塑进行全面排查,于11月15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汇报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裴 宇              

  电  话:3182913

  邮  箱:jsk3182913@163.com


  附件: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网络编辑:魏新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