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1-004747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文机构: | 市科技局 | 发文文号: | 铜科发〔2021〕25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6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11: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市外专局) |
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和药王文化优势,加快市级中医药创新平台培育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将2021年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指南予以印发,请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1.示范基地和申报主体应符合《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规定要求;
2.示范基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加工产业应为当地优势产业,且该示范基地建设得到区县政府重视和支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须提交正式推荐函;
2.申报单位须提交《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参考《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提交实施方案(见附件2);
3.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胶装),一式六份(盖章齐全),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8月10日;
2.受理地点: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3号楼907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延鹏 电话:0919-3183065
电子邮箱:873712207@qq.com
附件:1.铜川市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docx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