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1-00012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文号:  铜环通字〔2021〕7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5日 发布日期:  2021-01-06 17:04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办理指南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17: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辐射与固废环境管理站:

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总体要求,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1号)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将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行政审批(跨省转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固体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和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利用)备案等两项工作委托给市级组织实施。为承接好此项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对《陕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和《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办理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陕西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2.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办理指南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5日


网络编辑:路青
信息审核:孟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