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12395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0-10-28 11:0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遴选冬防期间散煤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1:0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为做好2020年度冬防期间散煤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经研究,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冬防期间散煤抽检承检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检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开展煤炭检验检测的有关资质,具备煤炭产品全项目检测能力,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煤炭检验实验室,具备与检验检测任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

(三)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裕,能按时保质完成抽检任务。

(四)采样工具和车辆数量充足、质量精良。

(五)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限(一般自样品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抽样和检验结果信息。

(六)具备数据处理及分析评估能力,能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并编制结果分析报告。

(七)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无煤炭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近3年未受到经查证核实的投诉。

(八)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保守秘密,近3年未发生过数据泄露事故。

(九)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煤炭产品抽检工作的其他要求。

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后不允许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相关文件(遴选方有要求的除外):

1.检验机构总体情况介绍(经营范围、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经营业绩等);

2.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煤炭检验机构授权书复印件;

3.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实验室检验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机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上等)规定相适应的实验室检验项目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实验室说明(请列明实验室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人员资历、学历、职称,设备,内部管理等情况);

6.2020年度冬防期散煤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检验检测机构申报表;

7.检验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呈报地点和时间要求

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下午17:30

2.地 点: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423。

3.方 式:需携带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逐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盖章确认),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公告发布、公示网站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http://scjdglj.tongchuan.gov.cn/)

三、承检机构确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比各检测机构情况,遴选确定相关资质符合且检验检测价格合理的机构承担铜川市2020年度冬防期间散煤抽检检测工作。

附件:遴选2020年度冬防期散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检验检测机构申报表.doc

(联系人:石福星   郑琼     电话:0919-2700522         电子邮件:382582585@qq.com)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