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82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20〕19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0-06-18 15:34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0-06-18 15:3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铜川市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意见精神,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加快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9﹞21号)和《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办发〔2016〕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所持股企业的权利边界,健全权责利相统一的授权链条;不断完善出资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监管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探索有效的管控模式和运营方式;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市场化运作平台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推动国有资本集聚整合,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功能突出、带动力强的国有企业。

二、试点内容

(一)定位功能职责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政府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持股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集聚国有资本、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

(二)选定试点企业

基于我市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和监管运营现状,选择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铜川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铜川市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企业。鉴于资本的投资与运营密切相关、相互包含,上述3户企业均按兼具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功能的方向进行改革试点。

(三)开展国有资本授权

授权试点企业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市政府已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进行梳理分类,按照业务板块互不重叠的原则,具备条件的分别授权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铜川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暂不具备条件的仍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已授权市委宣传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文化类企业,由市委宣传部授权铜川市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要求,市政府根据需要可将其他部门和机构监管的企业直接授权试点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试点企业不设股东会,分别由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行使股东会职权,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可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试点企业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试点企业要稳妥有序开展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积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试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五)优化运行模式

1. 组织架构。试点企业要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导向,建立职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管控模式,分别结合职能定位具体负责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资源配置、资本运营、财务监管、风险管控、绩效评价等事项。

2. 履职行权。试点企业应积极推动所持股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委派董事和监事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协调和引导所持股企业发展,实现有关战略意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要依法履职行权,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不干预所持股企业日常经营。

3. 选人用人机制。试点企业要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员库,由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根据拟任职公司情况提出差额适任人选,报董事会审议、任命。同时,要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

4. 财务监管。试点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公司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督促所持股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提高运营效率。

5. 收益管理。试点企业以出资人身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所持股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审议表决,及时收取分红,并依规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使用管理留存收益。

6. 考核机制。试点企业通过制定修订章程、派出产权代表、完善治理、规划引领、激励约束等方式,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结合所持股企业战略目标和行业特点制订具体考核办法。

(六)强化监管约束

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原则,积极协同其他监督力量,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统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试点企业进行考核和评价,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试点企业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三、政策措施

(一)推进简政放权

围绕落实出资人职责的定位,遵循政企分开、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的原则,有序推进对试点企业的放权。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结合试点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治理能力、管理基础等情况,有侧重、分先后地授予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方面更充分的自主权,亦可根据试点企业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或减少授权放权事项,做到权责对等、动态调整。为确保授权事项试点企业能接得住、用得好,具体授权内容、授权时间由试点企业出资人研究确定或协商有关部门确定,相关管理要求和运行规则通过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予以明确。

(二)综合改革试点

试点企业所持股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支持同时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等其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各项改革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完善支持政策

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程序。鼓励试点企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政策。

四、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推进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铜川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试点改革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推进铜川市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试点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落实政策、协同推进,确保试点取得成效。

市级金融类国有资本监管体制的改革,金融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的构建,由市财政局牵头推进。

各区县政府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区县实际,稳妥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



网络编辑:段伟静
信息审核:惠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