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
(2020-2022年)》的通知
铜政办函〔2020〕7号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1 15: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工信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陕工信发〔2019〕324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支持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快速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企业集团。自2020年起市级财政通过整合工业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争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改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成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高新技术企业60个;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达到50,服务型制造取得明显进展;争取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方面实现“零”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备、工艺及生产服务进行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发展中高端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成功的优先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支持,并给予市级奖励50万元。(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本市企业使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以及新型传感技术、嵌入式控制系统等智能化技术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按设备投资额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建材、食品、医药、纺织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推广应用高效低碳技术和产品,推进资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利用;对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及安全产业技改的项目,除省级奖补外,给予市级配套设备购置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聚焦产业集群、企业集团发展基础瓶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推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工程化、产业化攻关,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工业强基项目支持的,除国家和省级财政奖补外,给予市级配套设备购置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产业链补短板工程。围绕我市产业集群、企业集团上下游需求,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和我市产业集群、企业集团供应链项目,加大市级技改专项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购置先进大型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按设备投资总额进行分级补贴,同时对单位价格超过100万元的设备再进行增量补贴,大型设备购置补贴率最高不超过30%,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各区县政府、各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一批明星企业。加大对高端铝及铝合金、汽车及零配件、集成电路制造、卫星应用、先进陶瓷、新材料等转型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认定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认定为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深入实施“1155工程”,支持企业自建、校企共建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四主体-联合”新型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双创”孵化平台。对我市企业新建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与创新创业平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大数据与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以大数据行业应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方向,针对我市制造业特点,大力发展工业大数据项目,着重引进工业互联网项目,指导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对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除省级财政奖补20万元外,市级财政再奖10万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激励企业增产扩销,组织好全市工业品产销对接活动,推进市内企业互采互用,提高产品协作配套率,推动市内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鼓励龙头整机企业加大采购力度,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配套发展。加大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力度,对各区县年度净增“小升规”企业除按省级新增一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市级配套按新增一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包括新建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中小企业技改项目,对符合我市产业支持方向的项目可重复享受市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和融资困难企业纾困资金作用,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于首次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到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评价入库达到120家。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财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上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奖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要把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作为推动经济升级进档的重要抓手,强化政策指导引领,全面落实省、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政策。市统计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做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统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市工信局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予以配合。各区县依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准确规范填报统计内容,做好项目监管和跟踪服务。(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基金支持企业技改。推进银企合作,选取优质技改项目向银行推荐;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适合企业技术改造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铜川银保监分局)
  (三)加强要素保障。科学规划、储备、布局工业用地,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强化用地保障;落实奖补政策,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对租赁园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享受三年免收租金政策,促进项目落地;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单位面积产值贡献率。(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优化投资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坚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实现“零收费”目标。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国家和省级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市级及以下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违规设立各类保证金。(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