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19年1月22日决定,任命: 李科明、刘金祥为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试用期一年); 宋 灏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陈 庚为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副支队长。
免去: 常喜生的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职务; 宋 灏的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