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3-002371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函〔2023〕32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发布日期:  2023-04-07 14:5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
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07 14: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铜川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函〔2022〕124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的通知》(陕交发〔2022〕112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创建2023—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农村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全域达标成果,启动创建省级示范市,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助推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农村公路路网更加完善便捷,2023年全市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0%、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85%,2025年分别达到100%、90%;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建养并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2023年全市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2025年达到85%;有效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2025年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保持AAAA级以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
  2024年上半年完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考核验收,创建为2023–2024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十四五”末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县全覆盖,市级示范乡镇达到75%,县级示范村创建全面开展。
  三、重点任务
  (一)高品质建好农村公路
  1. 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按照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目标,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实施县乡公路改造、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桥涵配套、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外通内联水平。全面完成2023年“以奖代补”考核任务,2023年全市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0%、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85%,2025年分别达到100%、90%。
  2. 抓好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制度,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体制,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确保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监督达到100%全覆盖。严格执行农村公路质量抽检,加强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指标抽检抽查,建立质量约谈、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确保抽检单点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落实“七公开”制度,切实发挥群众质量监督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农村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二)高水准管好农村公路
  1. 夯实公路管理责任。按照“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发展模式,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路发展中主导作用,将省、市支持方向与区县的发展规划相统一。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夯实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
  2. 建立路产保护机制。加强货运源头管理,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公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健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与农村公路路产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镇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规范路产保护工作流程,加大路产损失追偿力度。
  3. 强化路域环境整治。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集中开展穿村过镇路段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非公路标志标牌、公路沿线垃圾集中处理等专项治理,清理“三堆六乱”,提升畅美出行环境,农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高标准护好农村公路
  1. 健全养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足额纳入市、区县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按照每年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6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标准,市、县按2:8比例足额落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社会化改革,采取专业养护和非专业性养护结合模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将农村公路养管人员与路域走廊内护林员、电力巡视员、路政监督员、环卫保洁员、安全劝导员等“一长多员”融合设岗,帮助农民群众增收。
  2. 提升农村公路养管能力。一是建立农村公路综合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高效规范手段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科学监管。二是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自动化快速检测,运用检测成果提供科学决策、实施精准养护,至2025年基本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三是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加强预防性养护手段,合理实施养护工程,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维护使用性能,2023年全市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2025年达到85%。
  3. 加强养护管理监督考核。一是根据《铜川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市补资金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按照月检查、季考核的方式,根据各区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成效和财政80%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兑现市补20%资金,提高各区县农村公路养管积极性,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保障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二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休闲体育等发展需求,积极参选部、省“最美农村路”活动,打造一批“美丽农村路”示范路线,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农村公路成为美丽乡村的靓丽风景线。从2023年起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照深化农村公路管养改革任务,开展一个主题试点改革工作。
  (四)高质量运营好农村公路
  1. 完善农村客货运输基础设施。盘活资源,综合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规划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改建修饰农村客运招呼站、候车亭,并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使用,与农村公路同步养护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和生活需要。
  2. 构建城乡一体化运输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客运发展政策支持,形成财政补助、税费减免和车辆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保障机制,优化完善农村客运运营服务模式,扩大客运企业自主经营权,鼓励采取定班定线定制服务、区域循环、预约服务等形式,提升客运通达率和运营效率,推广公交化运营和新能源车辆应用,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可持续”,构建城乡一体、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城乡交通一体化服务体系。
  3. 不断优化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模式,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
  (五)高水平助推乡村振兴
  1. 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加强旅游路建设,推动串联乡村主要旅游景区景点、主要产业和资源节点、中小城镇和特色村庄等公路建设,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以及景区之间公路衔接,完善旅游环线,助推乡村旅游发展。完善停车区、服务区等公路服务设施功能,开放公路沿线养护站、服务区、治超站等公厕、停车场等设施。二是结合全市自然环境、人文历史、文物古迹及城乡面貌,深入挖掘“照金红色旅游”“陈炉景区”“耀州瓷文化”“药王养生故里”等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精品旅游线路。
  2. 推进“交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资源路产业路致富路,实现农村公路直通产业园区、果企农场。优化“农村公路+农业”“农村公路+工业”发展模式,完善各客运站点旅游集散功能,引导城乡公交线路向重点乡镇、园区及周边镇村延伸,完善沿线交通服务条件,推动农村公路与农村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和发展,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高标准打造农业、产业的生产、销售运输路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好本辖区相关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推进省级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把农村公路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市政府方案、示范市评选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1)和各区县责任清单(附件2)、市级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附件3)制定具体工作方案,4月10日前报市创建办,要统筹安排本单位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确保我市首创首成。各区县、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联系“四好农村路”创建事宜,落实创建任务,及时收集提供创建资料。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是建设“四好农村路”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安排好辖区内各项工作落实,按照创建要求制定详细措施,合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交通运输局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创建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市财政局要督促市、县财政将农村公路管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兑付市级“以奖代补”配套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和市乡村振兴局分别根据各自职能打造“交通+旅游”“交通+物流”、路域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等特色亮点路线点位创建工作。
  (四)加强考核监督。市创建办负责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创建情况组织检查督导,要按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任务清单,定期对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创新载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支持示范创建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多角度做好“四好农村路”宣传报道工作,全面集中展示“四好农村路”在巩固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助推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凝聚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评选指标及评分标准等三个附件.doc

    文件图解链接:图解《铜川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实施方案


网络编辑:吕梅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