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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函〔2022〕51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2-08-16 09:37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16 09: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督办考核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 任:郝光耀    市 长
  副主任:黄 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 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 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 毅    副市长
      宋桂合    副市长
      刘正旺    副市长
      杨 磊    副市长
      雷 颖    副市长
      黄牛虎    副市长
      潘旭辉    市政府秘书长
      路 浩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郝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白永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亚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转妮    市政府督查专员
      田惠龙    市政府督查专员
      邵旭朝    四级调研员
      张建军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李新章    市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燕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艳利    市委编办主任
      田卫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许胜利    市教育局局长
      宋 鑫    市科技局局长
      何育宁    市工信局局长
      仇仲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郭玉宁    市民政局局长
      王 昕    市司法局局长
      杨 琨    市财政局局长
      张俊民    市人社局局长
      相永宏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战杰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左小军    市住建局局长
      路学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大军    市水务局局长
      仇宪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海军    市商务局局长
      王 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小龙    市卫健委主任
      邓治林    市国资委主任
      王复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焦 毅    市林业局局长
      宁晓玲    市体育局局长
      王其伟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 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杨刚宁    市能源局局长
      牛桂萍    市气象局局长
      王永超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王 锋    铜川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张 泽    武警铜川支队副支队长
      何建平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 洁    团市委书记
      魏亚宁    市妇联主席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路浩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张小虎、康尧、朱志民、杨高兴、杨柏峰兼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推动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
  2. 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 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区县、跨部门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4. 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
  5. 组织对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综合督查等工作。
  6. 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协调较大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 对较大事故隐患和一般或产生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区县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整改隐患问题,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措施。
  8. 对发生较大事故、连续发生多起一般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区县和中、省驻铜企业及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典型事故或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设置煤矿、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工业、商贸和成品油、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校园、特种设备、航空水上轨道交通、医疗卫生、旅游、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1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1. 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正旺    副市长
  副主任:邵旭朝    四级调研员
      杨刚宁    市能源局局长
  职 责:负责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市能源局副局长何抗战兼任办公室主任。
  2.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高 毅    副市长
  副主任:郝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路学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 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职 责: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宋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杨 磊    副市长
  副主任:田惠龙    市政府督查专员
      左小军    市住建局局长
      路学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大军    市水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房屋建筑、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等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副局长张铁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4. 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黄 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白永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路 浩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永超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职 责:负责消防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王永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 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宋桂合    副市长
  副主任: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明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郭海军    市商务局局长
      王复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职 责:负责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刘群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黄 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白永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路 浩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职 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康尧兼任办公室主任。
  7.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黄 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白永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相永宏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路 浩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职 责: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康尧兼任办公室主任。
  8. 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高 毅    副市长
  副主任:郝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育宁    市工信局局长
      仇仲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职 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仇仲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 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正旺   副市长
  副主任:邵旭朝    四级调研员
      何育宁    市工信局局长
      路 浩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职 责: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副局长姚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10. 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海军    市商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商贸领域场所、成品油流通行业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符迅速兼任办公室主任。
  11. 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正旺    副市长
  副主任:邵旭朝    四级调研员
      杨刚宁    市能源局局长
  职 责: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设施建设以及运行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市能源局副局长何抗战兼任办公室主任。
  12. 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 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杨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胜利    市教育局局长
  职 责:负责各类学校校区设备设施、校车、试验场所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13.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 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杨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复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职 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14. 航空水上轨道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宋桂合    副市长
  副主任: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盖祥武    西铁局铜川车务段段长
      路学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卫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职 责:负责航空、水上、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安
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冯哲兼任办公室主任。
  15. 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杨 磊    副市长
  副主任:田惠龙    市政府督查专员
      赵小龙    市卫健委主任
  职 责:负责医疗卫生等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陈亚莉兼任办公室主任。
  16. 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雷 颖    副市长
  副主任:郝亚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职 责:负责文化经营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博场所和景区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吴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17. 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黄牛虎    副市长
  副主任:李转妮    市政府督查专员
      仇宪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军朝    市果业发展中心主任
  职 责:负责农业农村、畜牧、农机、渔业水产、果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18. 林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正旺    副市长
  副主任:邵旭朝    四级调研员
      相永宏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焦 毅    市林业局局长
  职 责:负责林业、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长孙潮兼任办公室主任。
  19. 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 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杨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大军    市水务局局长
  职 责: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防汛抗旱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开昌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级各专业委员会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并落实本行业领域新业态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做好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共同职责
  1. 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风险隐患管控措施清单,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 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
  4. 针对本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5. 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6. 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工作。
  7. 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8. 每月20日前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措施。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网络编辑:徐向玲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