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5-006139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发文文号: | 铜政函〔2025〕38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15:0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25〕4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铜川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组成;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普查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周密细致安排,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工作需要,选聘或选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专款专用,杜绝浪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普查的对象、内容等,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注重宣传发动的贴近性、深入性、实效性,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坚持数据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业务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附件:铜川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铜川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牛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转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保成 市统计局局长
赵江艳 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队长
肖宏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宜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史 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高星炜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仇仲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封长潮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孙兆利 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李晓娟 市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贺 睿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史伯强 市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吴向东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亭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旭恩 市林业工作站站长
赵更虎 市数据中心副主任
谢祥云 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杨亭兼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此项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另行发文。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