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4-00131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4〕18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16: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铜政办函〔2023〕61号),对各区县、各部门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对象为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共50个单位。考核数据采集时间为2023年年底。考核结果显示,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在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5个受评单位中,90分以上的单位有2个,占比40%;85-90分的单位有2个,占比40%;80分以下的单位有1个,占比20%。市级45个受评单位中,90分以上的单位5个,占比11.11%;80-90分的单位有10个,占比22.22%,70-80分的单位有25个,占比55.56%;70分以下的单位有5个,占比11.11%。
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市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的有: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市司法局。
二、工作亮点和薄弱环节
从考核结果来看,2023年度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以下亮点: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分类展示市政府、市级部门、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一库通查”;2.多数单位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调查征集活动并公开统计分析结果,在线咨询回复内容具体、清晰、有针对性;3.多数单位能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指南信息,且重点要素类别齐全、准确。4.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素齐全。
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1.少数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未及时公开文件、准确标注文件效力;2.少数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仍存在答复不规范、未按期答复引起行政复议的情形;3.少数单位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全面;4.多数单位未采用视频动漫、领导干部带头解读等形式解读政策;5.多数单位政务新媒体未及时转载上级政府、本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研读评估报告和分报告,逐项认真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区县、各部门要依托“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时、规范公开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明确标注有效性。加大本地区历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规划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名单、招生方案,涉农补贴资金的申报、发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2021年版)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函〔2023〕29号)要求,畅通渠道,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减少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解读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运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要举措等方面对本单位制定政策措施进行解读;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应相互关联、同步发布,便于公众知晓、理解政策。
(四)持续完善服务公开。不断优化调整办理流程、办事环节,细化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补充完善表格样表、收费标准等具体服务性信息,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围绕重点民生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主动向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机制,及时、规范转载上级政府、本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扩大知晓率,提高传播力。同时,加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的有效融合,推进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体验。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七科,电子邮箱:3648047401@qq.com。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