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2-009410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函〔2022〕83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15: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 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大军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赵喜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孟雅莉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郝向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廖 斌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铁成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卫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水万宏 市水务局三级调研员
刘随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苗宏义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凌宇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张大军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督促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落实水土保持责任,研究解决全市水土保持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确定事项;拟定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的事项,有针对性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和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及考评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成员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研究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促检查研究确定事项的落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度、考核。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