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2-0069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22〕65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2-09-23 16:08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3 16: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等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建立健全我市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体系,下沉经办业务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就近办”。2022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以乡镇(街办)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医保服务室为节点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区县、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乡镇(街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和设施,在乡镇(街办)设置医保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医保服务窗口。乡镇(街办)、村(社区)两级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由乡镇(街办)、村(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
  (二)推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做到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梳理各项医保政策,完善经办服务种类、扩大经办服务范围。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
  (三)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推进区县医保经办服务进驻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加强同人社、税务、银行系统等部门的业务衔接,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
  (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乡镇(街办)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医保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参保登记、异地备案等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延伸至乡镇(街办)、村(社区),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在普及“智慧医保”的同时,要保留传统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群体需求。
  (五)打造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好差评”制度,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行风建设,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
  (六)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对基层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分批次、逐层级开展经办服务业务培训,强化对医保政策理解掌握,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和标准,把医保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医保、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机制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二)合理配备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乡镇(街办)安排2-3名在编或协理员、村(社区)安排1-2名两委成员担任医保经办人员,明确1名分管领导。市、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体系建设,对基层医保经办人员按300元/人•月标准作为补助予以发放,市、区县按1︰2的比例分担补助,按年度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运转等费用。
  (三)完善机制制度,稳定队伍力量。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重视基层医保经办人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要求,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每年对基层经办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能力。要及时总结医保便民服务有效做法,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医保便民服务良好氛围,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件图解链接:图解《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网络编辑:徐向玲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