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2-00634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函〔2022〕57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发布日期:  2022-09-01 09:3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1 09: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0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立民    市委政法委委员
      薛庆宝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复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省药监局铜川分局局长
  成 员:姬耀民    市法院副院长
      任增世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燕 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庞永平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姚向阳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郭亚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石民龙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靳康鹏    市卫健委副主任
      王靠社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惠 娟    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 军    省药监局铜川分局副局长
      林 玉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区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王靠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三)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网络编辑:徐向玲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