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25-003382 | 主题分类: |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发文文号: | 铜政办发〔2025〕3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6月05日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17: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支持特色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关于支持特色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促进群众增收硬仗工作部署,加快我市苹果、大樱桃等优势特色果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乡村产业振兴基础,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构建良种苗繁体系。加强果树种质资源保护,培育种业龙头企业,鼓励科研育种创新,支持建设果树种质资源圃、母本园、采穗圃和集约化苗繁基地,推广脱毒大苗繁育技术,打造优质苗木品牌,扩大以青砧为代表的种子矮化砧和果树新品种繁育推广,聚力打造服务陕西、面向西北的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中心,推动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苗繁育推广体系。对高标准建设规范化果树良种扩繁基地每亩给予1000元一次性良种繁育补助。
二、打造生态高效基地。结合老园更新改造和新园建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发展苹果、大樱桃、桃等优质高效特色水果,加强农机装备和农艺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果园标准化生产、省力化栽培技术,探索发展多种生态循环种植模式,深入开展生态高效果业示范创建行动。对创建达标的市级示范园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经监测合格的,每亩给予200元一次性补助,单个示范园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可利用土地资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原则,因地制宜规划集中连片栽植区域,合作建设标准化现代果园,对占用耕地的以退出园地作为补充,确保耕地“进出平衡”。对连片建园达20亩以上(含),且第二年成活率、保存率达95%以上,每亩给予1000元一次性建园补助。
三、发展现代设施果业。依托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鼓励有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配套建设果园肥水精准管控、大棚温湿度自动监测等设备,大力发展现代设施果业,培育建设一批智慧果园,实现果业生产全过程自动化控制和智能化管理,切实提高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资源利用率。对新建果蔬日光温室、暖棚、冷棚、避雨棚等设施,每亩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3万元、0.1万元一次性设施补助。
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积极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影响,保障果业生产安全,每年统筹安排中省市农业专项防灾救灾资金,用于支持果业灾后生产救助,修复受灾设施,恢复生产秩序;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按标准搭建果园防雹网,配套建设农气智能监测站,定制安装气象环境监测预警设备,有效应对和预防低温冻害、寒潮雨雪、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持续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提高保险精准投保理赔效率,推动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有效分散果业生产经营风险。
五、建设产地交易市场。加强与全省苹果物流体系的对接,推动产地交易市场与物流企业合作,构建信息共享、快捷顺畅、全程冷链的果品物流体系。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投入”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建设苹果、大樱桃等区域性、专业化果品产地交易市场,配套交易棚、仓库、冷库、分选线和停车位等设施,集中开展果品交易、加工分选、贮藏保鲜、包装销售等商品化处理,健全完善市场运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产地果品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依据市场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和实际运行等情况,对验收认定的市场,给予建设主体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扩大品牌营销宣传。积极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支持果业企业(合作社)推广使用“铜川苹果”“铜川大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规范包装标识,提升品牌形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和展会活动平台,扩大品牌营销宣传,加强果品产销对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对积极承办市级及以上果业重大宣传展示促销活动的区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组团参加省内外大型展会的参展企业(合作社),分别给予省内不超过0.3万元/次、省外不超过0.5万元/次参展补助。
七、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围绕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聚焦果树修剪、疏花疏果、套袋摘袋、病虫害统防统治、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指导服务和果品采收、分选包装、物流运输等重点环节,每年遴选支持一批果蔬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服务,为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劳务用工、农机作业、生产托管等专业化服务。对依法登记设立、组建运营规范、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成效突出,并被认定为省级、市级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八、加强科技创新交流。依托秦创原苹果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参与省级现代苹果科技攻关联盟,加强与农林科研类院校合作,针对铜川果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坚持实用实效、协同创新理念,支持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机构在品种选育、技术集成、模式创新、装备应用等领域,加大果业技术创新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依托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加强同“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一事一议”支持铜川青砧等特色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九、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保障年度果业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从2025年起,市级财政每年设立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优质种苗繁育、科技创新应用、基地示范创建、品牌营销宣传等重点工作。要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奖补资金,确保将乡村产业发展资金的65%优先用于支持特色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扶持老园更新改造、生态基地建设、果园标准化生产、果业灾害防御和果品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
十、强化金融服务保障。依托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特色果业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开展金融助果服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持续探索实施乡村振兴“优果贷”“种植e贷”等金融产品,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有效满足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央行再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持续加大再贷款投放力度,努力为全市特色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金融信贷支持。
配套实施方案与补助实施细则由市果业发展中心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