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3-0068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23〕21号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发布日期:  2023-11-13 14:3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3 14: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9号)要求,市审改办会同各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铜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情况,删去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体育局主管,市级、县级体育部门实施;将市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三、根据《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删去市林业局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临时占用湿地恢复方案核准”;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情况,删去市林业局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外国人在本省境内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研究、采集标本、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船舶国籍登记”“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删去市生态环境局主管的“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删去市能源局主管的“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
  五、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实施机关增加县级国防动员主管部门。
  六、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市人防办调整为市国动办(市人防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调整为人行铜川市分行、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调整为外汇局铜川市分局、铜川银保监分局调整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铜川分局”,实施机关同步调整。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铜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及时调整修订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各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编制完成,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铜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

  文件图解链接:图解《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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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