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3-0030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政办发〔2023〕15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3-05-14 09:58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14 09:5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铜川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质量,服出便利和实惠,谱写铜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围绕更好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范围、提升改革效能。
  1. 重点围绕清单编制、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方面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各单位“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事项的有关决定,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规范事项编码。(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重点围绕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多评合一”“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方面实行“简政放权”改革。(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审管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实行“放管结合”领域改革。(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重点围绕涉企服务、政务服务、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方面实行“优化服务”领域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等,实现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持续压减。
  5. 开展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情况“回头看”,对改革推进有力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对改革缓慢、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督查问责。(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建立完善明确统一的事项划转承接目录,保证市、县两级划转承接事项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未划转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大厅办理,确保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大厅之外无审批。(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
  加快编制并公布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
  7. 以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市职转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依法编制市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和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年底前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将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统一管理,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市职转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综合监管
  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发展和监管、活力和秩序,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9.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市职转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逐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触发式监管等方式,确保管出公平和质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中的审管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准厘清审管边界,完善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维度优化政务服务
  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立足集成化、标准化、便利化,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推动企业开办更便捷、项目审批更高效、群众办事更方便。
  12. 编制公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之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优化整合一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高频事项“市域通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市职转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大推广应用涉企电子印章系统,推进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应归尽归”。推进市级部门已建政务移动应用向“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整合迁移,新增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进行建设。迭代升级“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解决机制,实现各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省级“秦务员”平台,统一实施评价,信息双向推送。(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试点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认定、定岗晋级。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改革,试点推行意见答复书面反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餐饮、便利店等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准入即准营”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一证准营”,不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的环境条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
  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拓展服务内容、扩大事项范围,加快推进系统、数据、业务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整合,力争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是常态、“跑一次”是上限。
  17. 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交房即交证等1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尽快实现全流程、全事项上线,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准确、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提高平台知晓率和使用率。(市职转办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出新的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6月底完成新的一批事项业务梳理,10月底实现全流程上线运行,11月底评估总结。(市职转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扎实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有效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以数据要素化和要素数字化的协同发展带动经济社会数字化,不断增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能力,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19. 深入实施《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数字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强化数字政府云网体系建设,完善“两地三中心”云网架构。(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建设市级政务大数据平台,建成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平台和运营协调指挥平台。优化推广“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持续拓展全市公务人员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深入实施数字底座、数字平台、数字应用、迭代升级、数字安全等专项行动,打通“数据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22.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在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政商环境着力突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建立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重点任务清单并实行台账管理,督促重点工作尽快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加快《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落实见效,破除审批许可、要素获取等方面隐性壁垒。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行政合规证明改革。做好“秦信融”平台推广应用和延伸辐射,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提升我市“陕企通”运营质量,畅通诉求渠道,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建设效能政府;强化行政权力约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司法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细化举措,夯实职责,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好“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要对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评比排名,结果将作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任务考核依据。要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改革推进情况分别于7月28日、12月8日前报市职转办。
  文件图解链接:图解《铜川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网络编辑:吕梅
信息审核:张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