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4-00282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发文文号:  铜文旅发〔2024〕18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4-05-24 10:0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4-05-24 10: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各主要景区,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5日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减少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计划、政策规定、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处置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较大突发事件。

(二)指导各区县做好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并指导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等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建立健全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推进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相关问题。

(七)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对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有关领导干部履职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九)健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进行整改。

(十)承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广播电视局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办、市消委办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局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

1.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考核。

2.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和督促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

4.组织局党组会每年至少2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制定措施,部署工作。每年带队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全行业领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5.辖区内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险情,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险情救援处置,研究制定整改完善措施。

6.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二)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2.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导职责,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培训教育、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工作,掌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组织落实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标准规范,承担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5.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6.行业领域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险情,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事故险情救援处置,督促落实事故险情整改措施。

(三)局其他领导

1.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分管业务单位(科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决策部署,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五、局机关科室职责

(一)市场科

1.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起草行业领域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材料,拟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负责拟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2.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督促文化旅游文物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协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负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和文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综合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警示教育等,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文博科

1.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制度、工作安排。

2.指导督促全市文物普法宣传,加强安全项目管理,抓好文物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文物博物馆“三防”项目,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文物认定和文物司法鉴定、文保员管理培训等,健全落实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工作机制,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和文物犯罪事件发生。

(三)公共服务科

1.负责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2.指导并督促群众性文化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活动策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加强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防范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事故发生。

(四)艺术科(非遗科)

1.负责市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安全管理及备案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活动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2.指导并督促市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活动策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加强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市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防范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事故发生。

(五)广播电视科

1.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非法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安排。

2.指导督促全市各广播电视发射传输播出监测等重点单位落实广播电视安全责任,加强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广播电视宣传。

3.负责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等,健全落实各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机制,防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发生。

(六)产业发展科

1.落实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和各类等级评定、评优、命名中的安全生产准入要求。

2.指导督促各区县、景区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及中省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等,健全落实项目资金使用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七)推介科

负责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保障和管理工作纳入各类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中。

(八)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局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人事科

负责对局管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十)市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局属各企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局属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无事故。

(十一)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办公室

负责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等级旅游民宿、银鼎级酒店等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达标要求纳入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等级旅游民宿、银鼎级酒店等评定审核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网络编辑:杨琨
信息审核:牛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