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2-00425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文号:  铜住建发〔2022〕107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2-06-17 15:48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关于明确铜川市自建房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机构名录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5:4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区县住建局、新区住建交通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明确自建房安全鉴定机构的通知》(陕建发〔2022〕148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函〔2022〕148号)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经过充分动员发动,现将首批12家符合自建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名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公示的安全鉴定机构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业务活动,对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审,加盖注册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有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本次明确的自建房安全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只适用于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工作结束后,本公示自行废止。

  附件:铜川市自建房安全鉴定机构名单.zip 

 


铜川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15日


网络编辑:魏新
信息审核: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