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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意见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未予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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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议将四、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十六)推动高水平再生利用修改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收集”。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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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应急管理局 |
建议将“(十七)推广能耗、排放、安全标准应用”修改为“推广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应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技术等强制性标准,开展重要国家标准宣贯解读。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能耗、排放、技术等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并将参与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删除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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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议将“(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中的参与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删除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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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行铜川市分行 |
建议将方案第二十二条“优化金融支持”部分修改为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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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交通局 |
建议将“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三)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中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删除。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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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议将(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中“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性柴油货车”改为“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删除“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器、加油站升级改造 ,发展服务区+模式”。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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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议将方案第三部分“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修改为“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公路服务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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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邮政管理局 |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内容中增加表述“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电动化替代”,推动邮政快递处理中心分拣设备、安检机等智能化,城市新增公交车……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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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市场监管局 |
建议第十八项去掉“和市场监督抽查目录”。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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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工信局 |
建议“(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中责任单位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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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建议(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中修改为“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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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财政局 |
建议将(二十)中“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财政担保、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删除。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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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教育局 |
根据中省相关政策,建议去掉第七条中“推进中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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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议(七)修改为“积极落实国家、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报废淘汰,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积极推广高效低耗智能农机。鼓励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老旧大棚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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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民政局 |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铜编发〔2024〕8号),市民政局不再承担“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政权建设、落实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建议将参与部门更换为市委社会工作部。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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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金融办 |
结合第二十二条“优化金融支持”工作内容及当前机构改革实际,建议责任部门删除“市金融办”。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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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能源局 |
建议将第一条“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第三点“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中“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发电效率”删除 |
已采纳 |
备注:共征求36家单位意见建议,其中14家单位提出17条意见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等22家单位无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