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 门 |
意见 |
是否采纳 |
未采纳理由 |
1 |
市委宣传部 |
建议将附件3清单任务修改为: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四好农村路”宣传工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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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考核办 |
建议保障措施(四)加强考核督查中,取消市考核办的督查任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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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发改委 |
建议删除附件3任务清单中“配合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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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公安局 |
建议在第三点重点任务第(一)项高品质建好农村公路中增加第3点: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深化《全省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口路段治理重点攻坚实施方案》部署,系统推进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五必上”安全改造,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的硬件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 |
否 |
对照《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省级示范市评分标准第9条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的具体评分细则及要求,无此创建任务。 |
5 |
市财政局 |
1. 建议将第三点重点任务(三)高标准护好农村公路1.健全养护工作机制中:“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足额纳入市、区县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按照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6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标准,市、县按2:8比例足额落实。”修改为:“农村公路发展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按照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6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标准落实。” 2.建议将附件3任务清单中财政局任务:“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配套资金;负责落实“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经费;制定市级“以奖代补”奖补资金标准及办法,并落实资金,提交以奖代补资料。”修改为:“根据财力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 |
否 |
1.按照省、市政府《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按照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6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标准,市、县按2:8比例足额落实。2.对照《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省级示范市评分标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配套资金,市级“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及资金为重要评分项。 |
6 |
市自然资源局 |
1.建议将保障措施(三)夯实工作职责中涉及我局职责修改为: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 2.将附件3任务清单的任务修改为: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问题。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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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议将附件3任务清单修改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协调解决环评问题;负责农村公路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沿线污染治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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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议删除附件3我局任务:负责村组道路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
否 |
经协商,已修改为“指导村内道路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
9 |
市水务局 |
1.建议将附件3任务清单“负责加快河道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批”删除; 2.建议将附件3任务清单“负责严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公路桥梁周围的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工作”修改为“负责严格监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公路桥梁周围的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乱堆、乱弃等整治工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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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应急管理局 |
建议将我局任务修改为:负责指导相关区县、部门和单位应对农村公路自然灾害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农村公路灾毁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提供近五年未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说明材料。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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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林业局 |
建议将我局任务修改为:负责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审批手续办理及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项目建设核准工作;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林地审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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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乡村振兴局 |
1. 建议删除附件3任务清单“将‘四好农村路’发展内容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 2. 建议删除附件3任务清单“负责筹划落实‘交通+乡村振兴’迎检点位”; 3. 建议将附件3任务清单“负责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修改为“配合市财政部门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4.建议将附件3任务清单“统筹农村村内道路建设,负责入户道路建设”修改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和入户道路建设”。 |
部分采纳 |
1.采纳;2.该建议已修改为“配合筹划‘交通+乡村振兴’迎检点位”;3.此建议已修改为:负责整合巩固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4.根据省、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方案》明确:由市乡村振兴局统筹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加强入户道路建设,该建议不予采纳。 |
13 |
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邮政管理局等11家单位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