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3-28 16: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

情况

未采纳

理由

备注

1

市财政局

第七条“市、区(县)应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经费和公共地段病媒生物的统一预防控制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修改为“市、区(县)根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不采纳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中提出“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备注: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铜川日报社,西铁局铜川车务段、铜川军分区后勤处、武警陕西省总队铜川支队,市新区管委会等28家单位无意见建议。


网络编辑:杨妍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