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情况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1 16: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情况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

情况

未采纳

理由

备注

1

市委编办

第三项中“推动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建议修改为“推动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

第十项、十六项、十九项、十五项中的牵头单位,建议将市委编办进行调整。

已采纳

 

 

2

市政府办公室

第五项第3条,建议将牵头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修改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第八项、第十八项,建议牵头单位去掉市政府办公室。

已采纳

 

 

 

 

 

第九项第2条,“……,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建议修改为“……,应当通过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

未采纳

与《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相关内容不符,

不能修改。

 

市政府办公室

第二十四项,“……,不断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修改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

众的互动交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未采纳

与《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任务要求不符,不能修改。

 

 

3

市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第五项第3条,建议将牵头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修改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第十一项,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已采纳

 

 

第二十四项,“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议修改“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第二十七项,内容建议增加“成立市级数据管理机构”。

未采纳

无依据

 

4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第五项第1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建议“全面推行政务服务......。”

未采纳

无依据

 

5

市人大办、市委办、市政协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金融办、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新区管委会、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均无意见。

无意见

 

 

 

 


网络编辑:周天邦
信息审核: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