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统计表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17: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序号

单位

征求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未采纳原因)

1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建议将职责改为:国有粮食企业使用自建房及周边关联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已采纳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议将职责改为:负责指导民爆企业和局属企业内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已采纳

 

3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删去“火车站”、“交通查验点”内容。

已采纳

 

4

市商务局

无意见

 

 

5

市农业农村局

建议将职责修改为: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分配、使用、流转。

已采纳

 

6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议将职责修改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建城区国有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依法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除外);负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已采纳

 

7

市体育局

无意见

 

 

8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市安委办的职责规定,建议将文中“查办”改为“督办”。

已采纳

 

9

市卫健委

建议将职责中“用于疫情隔离场所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去掉。

已采纳

 

10

市文化和旅游局

建议将职责修改为: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用于文化场馆、星级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内的农家乐自建房及A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等范围内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已采纳


网络编辑:魏新
信息审核: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