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征求意见 |
采纳 情况 |
备 注 (未采纳原因) |
市应急 管理局 |
第四项“持续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中主要是关于水环境的工作内容,应急管理部门与此项工作关联度不大,因此,建议将第四项责任单位修改为:市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配合。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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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议将“9.加强水资源利用”中“持续提高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修改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持续增加农业节水灌溉面积。”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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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根据《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建议将“3.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
部分采纳 |
按照我市实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责任部门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为配合部门。 |
将“3.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中“按照《铜川市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104.273公里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建设任务”修改为“按照《铜川市2022年城市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颗粒清单》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87.28公里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建设任务...”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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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
P5,严格水资源管理一节,河湖生态水问题属于生态环境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节牵头单位应增加市生态环境局。 |
未采纳 |
按照《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并且河湖水资源管理属水利部门职能,生态环境部门配合。 |
P6,实施“一断一策”精准治理一节,本节主要内容是雨污分流改造、村镇污水处理等水质提升改造的具体工程,建议牵头部门去掉市水务局,增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同时去掉“极力保障河道生态基流”(该内容前边已提及)。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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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一节,水源工程建设不属于水源保护内容,建议去掉“加快龙潭水库、雷家沟水库等备用水源建设进度”。 |
未采纳 |
备用水源是保障饮水安全重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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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表中,“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度黄河流域生态补水计划的通知>陕水资发〔2021〕5号》执行”调整为“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我省黄河流域生态补水计划的通知》(陕水资函〔2022〕50号)执行。”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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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政府 |
建议将方案中“11.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推进宜君县王家沟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修改为“推进宜君县王家坪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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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方案中“12.加强医疗废水监管”中补充关于隔离酒店相关内容,例如: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肥池)。 |
未采纳 |
中省关于疫情防控废水处理均制定有相关技术规定,在此不作单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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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区政府 |
因依据商务部门工作职责不涉及工业污染防治。建议将第4页“6.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牵头单位中的市商务局删除 |
未采纳 |
按照《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不采纳。 |
第6页“13.实施“一断一策”精准治理。...按期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中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建议责任单位中增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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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书面回复: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