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备注 |
1 |
农发行铜川市分行 |
一、建议将“第十四条”“市级储备粮应当保持充足的实物库存量,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及其成品粮为主,原则上不低于储备规模的百分之七十”修改为“市级储备粮应当保持充足的实物库存量,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及其成品粮为主,原则上不低于储备规模的百分之七十,成品储备应保证任何时点承储企业储备的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 |
未采纳 |
关于印发《铜川市市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铜粮发〔2021〕13号)已做了明确规定,不需要在此《办法》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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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市级储备粮轮换价差、动用价差补贴方式和补贴资金来源,建议在“第二十五条”增加“市级储备粮在轮换过程中形成的价差亏损,由铜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铜川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到承储企业。因市级储备粮动用形成的价差,经铜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铜川市财政局核定后,由铜川市财政局予以据实拨补”。 |
部分采纳 |
已将原“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实行年度总额包干”修改为“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原则上实行年度总额包干,轮换形成的价差亏损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核实后,给予适当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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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君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一、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按季拨付承储企业。 |
未采纳 |
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在粮食风险基金中支付,这部分资金省级财政在每年第三季度下拨,无法按季拨付承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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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已执行多年,随着物价上涨,费用支出加大,储备粮费用勉强够保管和保管人员费用,储备费用标准偏低,应适当提高。 |
未采纳 |
在“第二十五条 ”已明确: 建立市级储备粮补贴标准在合理范围内的增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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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局每年在五月、十月对市级储备粮组织检测。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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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级储备粮轮换差价,企业无力承担,由市级财政兜底足额保障制。轮换收益上缴市财政。 |
部分采纳 |
已将原“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实行年度总额包干”修改为“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原则上实行年度总额包干,轮换形成的价差亏损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核实后,给予适当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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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宜君县兴盛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一、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按季拨付承储企业。 |
未采纳 |
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在粮食风险基金中支付,这部分资金省级财政在每年第三季度下拨,无法按季拨付承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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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已执行多年,随着物价上涨,费用支出加大,储备粮费用勉强够保管和保管人员费用,储备费用标准偏低,应适当提高。同时,明确储备保管费每年每斤多少元,轮换费用每年每斤多少元。 |
未采纳 |
在“第二十五条 ”已明确: 建立市级储备粮补贴标准在合理范围内的增长机制。储备保管费、轮换费具体标准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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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级储备粮轮换差价,企业无力承担,由市级财政兜底足额保障制。轮换收益上缴市财政。 |
部分采纳 |
已将原“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实行年度总额包干”修改为“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原则上实行年度总额包干,轮换形成的价差亏损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核实后,给予适当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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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财政局,耀州区发改局、王益区发改局、印台区发改局,市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军粮供应站、耀州区鑫诚粮食收储公司均书面回复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