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31 09: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对于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传播方式变革,自觉运用互联网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政府网站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载体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但一些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栏目设置不实用,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建好管好政府网站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准确、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不断充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
  (一)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各区县、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第一时间依法主动准确在政府网站公开重要会议活动、重大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订和完善信息发布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信息发布数量及时效,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所有栏目更新时间不超过1个月。对内容更新无保障的“睡眠”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重视强化政策解读。认真贯彻执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铜政办发〔2015〕11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策解读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策解读栏目,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回应社会热点。按照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以及应对预案,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区县和部门,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事件,应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防范类、服务类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要及时发布或转发准确信息予以澄清。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做出积极回应,引导舆论,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四)广泛开展互动交流。加强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区县长信箱”“政务信箱”、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建设,搭建政府与公众网上互动交流的“连心桥”“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同步推进网上受理与后台办理工作,加强后台服务团队和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确保网上问题网下办理。坚持“135”网民留言办理机制,做到1个工作日内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理,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五)提升网上办事水平。以增强政府网站的实用性、便捷性为目标,全面梳理本区县、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在网站设立专栏公开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在内的办事指南,逐步实现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结果公示和表格、文件下载等办事服务功能。
  三、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六)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打造快速、有效传播主流声音的政府网站集群。区县、部门网站要实时关注上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动态,第一时间转载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及行业政策信息,同时要主动向上级政府网站报送信息。
  (七)创新网站表现方式。强化新媒体应用,及时跟踪、吸纳网络新技术,以便于社交媒体分享的形式编发政府信息。充分发挥“铜川政府网”公众号、“铜川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订阅号及区县政务微博、微信传播平台的作用,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权威信息,有效引导舆情,形成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加强面向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用户的个性化、人性化信息服务。改进政府网站版面设计,优化栏目设置,突出核心内容,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提升智能化搜索水平,方便公众信息查询。
  (八)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建立政府网站与报纸、电视、广播电台以及有新闻资质网站的协同互动机制,及时向主流媒体提供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传递政府声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影响力。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四、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机制
  (九)落实内容建设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的原则,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区县、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本区县、本行业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十)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建立市、区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各区县、各部门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任务。
  (十一)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各区县、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信息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要明确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先审查,后公开”,严防失泄密。积极参与市、区县政府面向公众公开举办的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经贸活动、旅游推广等活动,提高信息采编水平。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十二)推进网站集约建设。各区县要在3-5年内将已建成的政府网站迁移到市级电子政务平台。区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律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并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县、各部门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机构,配齐专门人员,建设一支既熟悉政府业务和管理方式,又有较强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建立覆盖区县、部门的政府网站信息员、联络员队伍,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
  (十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区县、各部门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市电子政务办要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网和管网水平。
  (十五)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经费中要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十六)加强监督考评。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分级分类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完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方法,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网络编辑:贺萌颖
信息审核: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