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行业监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铜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铜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20﹞19号),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危化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4月16日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危化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铜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铜川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中、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年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使用等环节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按照“三个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求,结合《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平安三秦”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攻坚行动方案》(铜城执发﹝2020﹞54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理和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治清单动态管理,所有企业完成“一图三清单”(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责任。
(二)强化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对危险化学品装卸场所周边、LNG、CNG加气站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清理整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厂区、站区、运输场站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各城市供水企业、王印垃圾处理场、新耀垃圾处理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大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管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更新完善风险台账,明确风险管控责任,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强化燃气管线巡护和管控。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存储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台账。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安全管控。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铜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王印垃圾处理场、新耀垃圾处理场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罐区(存放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控制和降低安全风险。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加强危险源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强化隐患排查,对危险源落实专职人员,重点管控,专人管理。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治理。继续认真排查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铜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王印垃圾处理场、新耀垃圾处理场危化品储存场所装卸环节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未建立危险化学品装运管理台账,未对化学品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和押运人员资质进行现场核查、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监测报警设施不健全、防雷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
(六)深化企业危险作业安全治理。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危险作业分级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规范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空作业、深基坑作业等危险环节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落实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操作规程培训,从严整治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积极推广危险作业移动式视频监控和连续检测技术。严查第三方违规外委承包、层层转包,外委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行为。
(七)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限期整治和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等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未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八)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严禁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九)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铜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王印垃圾处理场、新耀垃圾处理场等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反恐预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一厂一策一演练”,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紧急险情、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不断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推动应急处置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
三、时间安排
危险化学品专项攻坚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落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检查、市安委办集中督导的方式组织实施。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4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城市管理系统危化品使用企业储存、使用、管理、经营安全现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攻坚行动良好氛围。
(二)攻坚阶段(4月21日—10月31日)。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落实,细化制度,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人员开展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和非法经营行为,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企业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和隐患,制定治理纠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科。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危化品安全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强化保障措施,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管,狠抓执法。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隐患整改清单交办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检查过程中要把检查和严格执法紧密结合,加大企业违法违规经营成本,对存在隐患不落实整改责任的企业,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等宣传媒介对攻坚行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铜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王印垃圾处理场、新耀垃圾处理场等有关企业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危化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科;4月25日、7月20日、10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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