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18 14: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各行业监管单位:
  根据《铜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铜消安委办发〔2020〕6号)要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了《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3月18日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学习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和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阳光广场、牡丹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定期检查维护照明亮化设施线路,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燃气单位消防治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各单位仓库、办公楼等场所开展集中检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组织力量加大对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各燃气CNG、LNG加气站及民营液化气经营点、门店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消防安全标识,进入储存、装卸等危险区域的机动车排气管是否装配阻火熄火设施,单位员工是否按照防静电要求着装并使用无火花工具作业等。
  (三)绿化管护单位消防治理。重点对各管护单位消防器材的配备、绿地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防火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督查。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向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自救能力。年内,各单位要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三、工作安排
  全局开展“平安三秦”消防安全攻坚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进行动员部署,广泛深入宣传,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营造攻坚行动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落实整改,全面排查。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针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加大检查力度。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强化检查,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限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把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消防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易发部位,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措施,全面推进消防检查工作。对因工作不力、消极应付,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用事业科;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雷钰,电 话:2806626)


网络编辑:袁莹
信息审核:刘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