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星苑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星苑茗都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的函》收悉。我队组织专家对该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铜川新区华原西路以南,华夏南路以西,溪水洋房住宅小区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高层住宅、洋房、微墅、公寓、商业、配套物业用房、地下停车场及人防、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水景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72700m2。由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和景观绿化区3个防治分区组成,项目总占地总面积7.24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概算总投资9559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385万元。项目计划2019年1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24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项目区涉及国家级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努力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投资583.9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落实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加强临时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占用土地地表土的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工作,把人为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护好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三)定期向市水政监察支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并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并按规定向市水政监察支队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工作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31 万元。
(六)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编制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报告书报我队审批。
(七)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规定,请你公司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开展自主验收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
(八)本批复文件两年内有效。
铜川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