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局
发布时间:2018-09-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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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群众艺术馆,王益区文化馆: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文非遗[2018]12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各区县推荐、申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复议等程序,确定李振华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全面、健康、科学发展,为弘扬铜川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附件:
铜川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14日
网络编辑:王贤宏
信息审核:王贤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