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6-00792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函〔2016〕20号 | |
发文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6-04-21 15:11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倾心尽力办实事,强化措施解难题,民族交流更加活跃,民族关系更加融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教育局、铜川矿业公司、王益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