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4-0126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函〔2014〕19号
发文日期:  2014-06-27 发布日期:  2014-07-11 10:08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煤炭企业税费征收违规情况的通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11 10: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企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14〕128号)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政府组成煤炭企业税费调查组,对主要产煤区煤炭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政府存在不同程度违规收费情况,现予以通报,并责令相关区县立即停止违规收费。
  具体违规收费情况如下:
  一、印台区违规收费项目:生态保证金和生态补偿金10元/吨,工会会费0.4元/吨。
  二、宜君县违规收费项目:维简费(煤炭附加费)13元/吨。
  三、耀州区违规收费项目:生态保证金和生态补偿金15元/吨、维简费及安全管理费2元/吨、工会经费8‰,煤炭价格调整基金1元/吨。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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