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XGK-2016-00332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政函〔2016〕11号 | |
发文日期: | 2016年02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16-02-23 09:04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省决策部署,积极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凝心聚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30个重点推进项目完成投资100.06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26%。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积极性,根据我市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制度,项目驻工地专员考核办法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在2015年度市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市新区管委会、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市住建局予以表彰,分别奖励25万元、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对在综合考核评定中位居前15名的美佳华商业广场、铭帝铝材加工等项目驻工地专员予以表彰,按项目分别奖励2万元;对在服务要素保障中成绩突出的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对陕西铭帝铝业有限公司、深圳美佳华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铜旬管理处、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铜川照金电厂5个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表彰,分别奖励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将市委、市政府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铜川市2015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