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20-0025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20〕6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0-02-20 15:1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0 15: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铜川加快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做好铜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明确“十四五”发展的战略思路、任务和布局,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推动产业集群上规模,加快区域中心建设上水平,高质量建成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与全国2035年同步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
  发展规划即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空间规划要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编制,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
  “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
  1. 准备阶段(2019年6月-12月)。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安排部署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 研究阶段(2020年1月-3月)。广泛征求并听取各区县、各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意见,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
  3. 编制阶段(2020年2月-12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成立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全省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要求,起草规划《纲要》,形成《纲要(草案)》;同时积极与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 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3月)。“十四五”规划《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在与中省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请市委或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在与中省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具体程序:
  1. 研究阶段(2020年2月-3月),市级各部门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 编制阶段(2020年4月-12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期间同“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
  3. 印发阶段(2021年1月-6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中省相关专项规划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5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区县规划
  区县规划是指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与市级规划《纲要》保持同步,具体程序:
  1. 2020年12月底前,各区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 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全市规划进行衔接。
  2. 2021年3月底,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市新区管委会“十四五”规划《纲要》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由市新区管委会印发实施。各市级工业园区、景区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各区域规划。各区(县)域规划要同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铜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市级部门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省市过紧日子要求,合理申请规划编制经费并报市财政局审核,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查研究。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统筹衔接。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创新方式。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 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市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铜川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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