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7-01127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7〕24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6-13 14:45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13 14: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经各区县推荐、申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复议等程序,确定《印台糖画》等6个项目列入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全面、健康、科学发展,为弘扬铜川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附件:铜川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doc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          

网络编辑:机要科
信息审核:机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