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XXGK-2015-0032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文号:  铜政发〔2015〕6号
发文日期:  2015-02-13 发布日期:  2015-02-17 08:5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深化全域旅游合作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2-17 08: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深化全域旅游合作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铜川市深化全域旅游合作
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铜川市政府与陕文投集团、陕煤化集团全域文化旅游合作协议,加速陕西照金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照金公司)进入各大景区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水平提升,实现陕西照金公司3-5年上市,文化旅游产业成为铜川新兴支柱产业之一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放大照金效应为目标,以铜川全域文化旅游发展大局为统领,以资本为纽带,以各级政府为推手,改革创新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整合优势资源,提升景区品质,加大投资力度,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力进入资本市场,推进铜川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发展,促进城市和产业的提速转型。
  二、资产评估与整合
  (一)资产评估。评估范围以照金香山景区、玉华宫景区、药王山景区和陈炉古镇景区为主。一是由各景区相对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景区可经营性资产和财政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结果报市政府认定。二是按包装上市的相关要求,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陕西照金公司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经市政府认定的景区资产进行筛选,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有效资产数量。
  (二)资产整合
  1.市政府组织评估的景区资产组成为:照金香山景区、玉华宫景区、药王山景区、陈炉古镇景区认定评估的资产。
  2.双方委托专业机构认定的可经营性有效资产组成为:照金香山景区、玉华宫景区、药王山景区有效资产和陈炉古镇市属有效资产。
  3.在照金景区管委会现辖铜川市照金景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整合各个景区投资主体,依法组建新的铜川市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文旅控股公司,公司章程另订),将市政府认定评估的资产全部注入该公司,各景区共同分享陕西照金公司的经营收益。具体分红办法为:陕西照金公司当年收益×30%×各景区评估资产占比,即为各景区所得。
  4.铜文旅控股公司将经双方认定的可经营性有效资产,用于偿还陕西照金公司在景区开发建设中形成的应由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债务,保障陕西照金公司的良性运转,积极为公司上市融资做准备。偿还债务后超出部分资产由陕西照金公司以现金方式上缴市级财政。
  三、持股比例
  继续执行陕文投集团、陕煤化集团、铜川市政府三方合作协议,在进行资产整合后的陕西照金公司中,陕文投集团、陕煤化集团和铜文旅控股公司保持4︰3︰3的持股比例。
  四、建设与管理
  充分发挥陕西照金公司团队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等方面专业优势,以陕西照金公司为主体,组织对4大景区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陕西照金公司可在4大景区设立分支机构,管理运营景区,并对陕西照金公司所管理运营景区的宣传促销、线路设计、产品研发等进行策划包装。
  五、景区管理体制
  各景区现有管理机构实行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机构、人事、财务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主要职责以为景区开发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对景区文物保护、耕地、林地保护、消防安全、社会治安及其他社会事务协调管理为重点。景区管理机构的公职人员可自愿受聘去陕西照金公司工作。景区现聘的临时人员,交由陕西照金公司重新聘用。
  六、项目资金争取
  各区县政府和景区管理机构,要继续做好中、省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争取的项目资金在景区形成的新资产,计入下年新增资产总账参与各景区分红。同时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和景区管理机构年度考核。
  七、合作内涵
  在加快建设4大景区的同时,陕西照金公司可根据需要,对铜川其他景区实行以资本为纽带的资源整合,进一步扩大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范围,丰富全域旅游合作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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